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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州法院开展“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普法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23-03-16 08:35:57




    为进一步丰富消费者的相关法律知识,提高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助力打造更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3月15日上午,林州市人民法院组织干警到新市民中心广场开展消费者维权法律宣传咨询活动,在为群众送上一堂鲜活的“街头法治课”的同时,起到了引导群众理性消费、提振群众消费信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作用。

    活动现场,法院干警积极向过往群众发放《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摘要)》《诉讼小知识》等宣传资料,同时结合身边的典型案例,就群众关心的退换货难、捆绑消费、网络购物、消费维权、惩罚性赔偿责任等与日常消费息息相关的热点问题进行解答,引导消费者文明消费、理性维权的同时,让更多人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参加宣传活动的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艳军讲道:“随着市场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消费能力的不断增长,法院受理的维护消费者权益纠纷案件也逐年增多。下一步林州法院将更加充分地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全力保障消费者维权,为打造放心、舒心的消费环境、护航辖区经济高质量发展积极贡献法院力量。同时也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遇到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注意妥善保管相关凭据,及时维权。”

    市纪委监委驻法院纪检监察组组长郭文军一行参加了此次活动。

责任编辑:李广    

文章出处:河南省林州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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