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5日,林州市嘉和商业有限公司将一面写有“为企业保驾护航正气浩然、给企业排忧解难公正司法”的锦旗送至林州市人民法院姚村人民法庭特邀调解员郭怀玉手中,对法庭热心为企业纾困解难和调解员耐心高效的调解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原告嘉和商业有限公司因租赁合同纠纷将被告常某起诉到法院,要求常某支付拖欠的租赁费2万余元。姚村人民法庭立案人员审查起诉材料后,认为该案诉讼标的不大,法律关系清晰,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已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双方争议应该不大,而且考虑到双方当事人均为企业,采取诉前调解的方式有利于减少诉讼对企业造成的不利影响,遂将该案委派给法庭特邀调解员郭怀玉进行调解。
郭怀玉在充分了解该案情况后,首先电话询问了被告常某拖欠租金的原因、是否有经营上的困难、有无继续合作的意向等问题。之后先从法律角度阐明案件诉讼后果,又从诚信经营的角度,鼓励被告主动化解双方纠纷。同时,郭怀玉与原告也进行了沟通交流,从诉前调解速度快、成本低且双方不伤和气的角度做思想工作。最终双方就租金金额达成一致意见,被告常某来到法庭当场交付租赁款,该涉企纠纷圆满化解。
原告嘉和商业有限公司负责人林某激动地讲道:“感谢法院,感谢调解员,能够站在我们企业的角度为我们思考、解决问题,不仅‘零成本’快速解决了我们的纠纷,还最大限度地避免了诉讼对我们企业产生的影响,希望法院能着力推进这种诉前调解模式,为更多的小微企业解燃眉之急!”
为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林州法院在立案环节开辟“绿色通道”,快速、高效化解涉企案件矛盾纠纷,拓宽和完善企业纠纷解决渠道,助力帮扶中小微企业纾困解难。同时,着力把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加强涉企案件调解力度,推动更多矛盾纠纷诉前化解、源头化解,有效减轻企业诉累,降低企业诉讼成本,让企业充分感受到司法服务的速度和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