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环太行山环境资源保护跨区域司法协作机制的建立,全面提升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水平和影响力,筑牢太行山绿色生态屏障。4月26日下午,来自河北省涉县,山西省平顺县、壶关县,河南省鹤壁市鹤山区、鹤壁市山城区、安阳市北关区、安阳县及林州市的8家基层法院在林州市人民法院会议室联合签署了《环太行山环境资源司法保护跨区域协作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并就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加强跨区域司法协作等方面进行了座谈交流。
此次签约由林州市人民法院发起,3省8地法院联合签署协议,合力激活环太行山环境资源司法保护“一盘棋”。《协议》以共同保护太行山生态环境资源为目标,秉持区域一体保护、资源信息共享、依法协同高效原则,重点聚焦构建环境资源案件办理司法协助机制、推进环境资源案件裁判标准统一、建立环境资源案件信息共享机制、构建区域环境资源保护执法与司法联动机制四大方面,要求8家法院在环境资源案件立案执行、重大案件联办、司法事务相互协助等方面加强密切合作,同时建立了典型案例联合发布、案件信息共享、业务定期研讨、环境资源保护多元合作等联动机制,不断推进环境资源审判协同化,形成生态共建、环境共保的司法合力。
签约仪式上,林州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屹致欢迎辞并向与会人员介绍了林州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会议发布了《红旗渠水源地跨区域司法保护协作倡议书》和《淇淅河湿地保护倡议书》。8家法院代表依次签署了《协议》并作交流发言,就如何加强跨区域协作达成了一致意见。安阳市中院金融庭庭长裴红卫作总结发言,希望8家法院共同推动环太行山环境资源司法协作工作不断走深走实,为守护好太行山绿水青山贡献法院力量。
会议指出,此次《协议》的签订既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有益探索,更是细化落实3省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太行山环境资源保护的重要举措,既体现了司法联动、地域联动,也体现了资源共享、环境共护。
会议强调,8地法院要以此次协议签订为契机,真正将环境资源审判司法协作平台建起来、用起来,主动作为、积极协商、相互配合,探索构建太行山跨区域协同共治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新格局,以专业化审判守护碧水蓝天净土,在太行山环境资源保护上更有司法责任、更显司法担当。
8家基层法院分管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副院长和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安阳市生态环境局林州分局、林州市红旗渠灌区服务中心、林州市淇淅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相关领导出席会议并作研讨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