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司法警察的职责意识和执法水平,不断提高司法警察的警务保障能力,6月7日晚,林州市人民法院组织司法警察召开办理司法惩治案件学习培训会。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郭金昌参加并主持。
会议指出,《人民法院司法警察依法履行职权的规定》是首个关于司法警察执法工作的司法解释,为司法警察依法行使职权提供了法律依据,司法警察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维护司法权威。
会议强调,要紧紧围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警察依法履行职权的规定》《人民法院司法警察依法提请罚款、拘留诉讼强制措施操作规程(试行)》两个文件,进一步认真开展学习,吃透文件精神,为办好司法惩治案件打好理论基础。同时,在办理司法惩治案件过程中,要坚持程序与实体并重,规范执法行为,规范操作流程,保证执法效果。
此次培训,采取由队长领学和法警集体交流讨论的方式进行,重点对司法惩治案件的执法依据、办理程序、证据收集、法律条款适用等进行了认真学习,夯实了司法警察办理司法惩治案件的理论基础。大家围绕学习内容,联系工作实际,进行了热烈讨论,取得了良好学习效果。
与会司法警察表示,将以此次培训为契机,不断转化理论学习成果,努力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为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安全有序进行提供更加坚实可靠的警务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