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在院党组的领导和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下,在各庭的支持、配合、协同下,全庭干警各司其职、各尽所能,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现将2021年具体工作完成情况及下步工作重点汇报如下:
一、具体工作情况
(一)立案工作
1、2021年共受理各类案件19861件,比去年同期上升14.5%%。其中民事10048件同期上升7.6%;刑事1343件,同期上升57.3%;行政438件,同期上升4.0%,执行7361件同期上升19.1%,财产保全54件,同期下降6.9%。
2、上诉卷宗呈送1514件,两级法院调卷224件;发回重审274件,发回重审案件及时立案率100%; 12368诉讼服务热线接听当事人来电1427次,全解答。
(二)速裁工作
2021共计收案2412件(旧存74件),新收2338件,结案2230件,结案率92.5%。其中民事收案1362件(旧存70),结案1170件,结案率85.9%;刑事收案722件(旧存4件),结案712件,结案率98.61%;行政收案271件,结案270件,结案率99.63%。
(三)信访工作
1.三地访情况
截止12月中旬,我院共发生三地信访登记案件数52件,其中进京访0件、四巡访13件、到省访39件。
实际发生三地信访案件数为121件,剔重后73件,重访率39.67%。其中进京访17件占14.05%、四巡访24件占19.83%、省院访80件占66.12%;民事57件占47.11%、刑事27件占22.31%、综合审判13件占10.74%、执行15件占12.40%、其他8件占6.61%。
2020年同期,我院共发生三地信访案件109件,剔重后67件,重访率38.53%。其中进京访13件占11.93%、四巡访34件占31.19%、省院访62件占56.88%;民事45件占41.28%、刑事23件占21.1%、行政16件占14.68%、执行24件占22.02%。
2019年同期,我院共发生三地信访案件214件,剔重后88件,重访率58.88%。其中进京访46件占21.49%、四巡访46件占21.49%、到省访122件占57.01%;民事91件占42.52%、刑事31件占14.49%、综合审判46件占21.50%、执行42件占19.63%、其他1件占0.47%。
根据以上数分析得出:(1)信访总量有所反弹。较2020年同期,三地信访案件数量增加11.01%。(2)重访案件居高不下。较2020年同期,重访率上升1.14个百分点。(3)省访数量占比逐年递增,且涨幅较大。较2020年同期上升9.24个百分点;较2019年同期上升9.11个百分点。
2021年第一季度中,赵合香(承办人李光华、郭锐)、王天全(承办人张长勇)多次信访被登记,按照林法【2021】23号文件中第四条第一项规定:“对每季度中被同一信访人就同一信访事项在三地访中通报次数超过3次或登记次数超过2次的、年度通报超过5次的案件承办人进行蓝牌提醒”。已按文件规定移交林州法院派驻纪检组。
2.重点开展工作
最高人民法院重访案件情况
最高人民法院交办重访案件8件,其中民事2件、刑事1件、综合审判5件。现已办结5件、待省院审核3件。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交办问题线索办理情况
第一批教育整顿(省第五驻点指导组)交办问题线索办理情况
林州法院共收到B类问题线索244件(安阳中院十九批共228件、林州整顿办十一批共16件),剔重后196件,重访率19.67%。以上案件均已报结,报结率100%。排名如下:
(1)按照各口排名:民事136件、刑事34件、综合审判26件、执行39件、其他9件。
(2)按照庭室排名:民一庭50件、执行局38件、刑庭37件、民二庭23件、综合审判21件。
(3)按照个人问题线索数量排名:
① 王德周10案17件;② 张立伟9案16件;③ 李光华6案9件;④ 高洁8案8件;⑤ 程晓东6案7件;刘军喜5案7件;赵广庆6案7件;赵晓明6案7件;赵银昌6案7件。
(4)问题线索复查情况:
根据上级法院要求,共查实问题案件67件(剔重后46件,占比15.13%),其中:民事41件、刑事10件、综合审判4件、执行11件、其他1件,查实率29.38%。根据案件线索查实情况,对相关案件承办人警示提醒46件22人次、通报批评19件13人次、提醒谈话2件1人次。
第二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央第九督导组)交办问题线索办理情况
中央第九督导组交办问题线索共334件(河南省高院13件、安阳中院312件、林州整顿办9件),具体情况如下:
(1)安阳中院转办中央第九督导组问题线索312件,其中民事151件占48.7%、执行80件占25.8%、刑事57件占18.38%、综合审判22件占7.09%。重复149件,重访率47.75%。与第一批教育整顿交办问题线索重复案件140件,重访率44.87%。现已报结312件,报结率100%。
按照个人问题线索数量排名:
① 35件1人:张立伟6案35件(郭艳军12件、郭帅11件、宋付州8件、杨俊山2件、杜利文1件、常爱茹1件);② 20件1人:王永清6案20件(侯山富10件、申来有3件、王永峰3件、郭存书2件、王俊玲1件、程习平1件);③ 15件1人:刘军喜3案15件(闫春11件、王进法3件、闫学兵1件);④ 13件1人:魏玉峰6案13件(李海青6件、刘金生2件、王林英2件、郭海霞2件、李红亮1件);⑤ 11件1人:党保红2案11件(张兰平9件、杨伏香2件);⑥ 10件1人:贾永增3案10件(王相红5件、李顺年3件、李有军1件、彭存凤1件)。
问题线索处理情况:
鉴于我院问题线索数量较多情况,于11月29日对交办线索6件及以上案件承办人张立伟、王永清等18人全院通报批评;对6件以下案件承办人郭锐等24人警示提醒。
(2)河南省高院移交问题线索共13件,重复4件,重访率30.77%,现已报结13件,报结率100%。
(3)林州整顿办转办9件,重复4件,重访率44.44%,现已全部报结,报结100%。
国务院7.20郑州特大暴雨调查组交办案件情况
国务院7.20郑州特大暴雨调查组交办案件共20件(安阳中院交办3件、林州信访局交办17件),已全部办结。
12337举报平台交办案件情况
中央第九督导组通过12337平台截至目前共交办76件,重复26件,重复率34.21%,现已全部报结,报结率100%。
中央联席办交办案件情况
中央联席办交办重访案件35件(来访6件、来信24件、网上投诉4件),已全部办结。
政法委“我为群众办实事”办理情况
政法委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调查活动,共交办信访案件80件。经甄别:实际涉及我院信访案件77件(民事10件、刑事2件、执行65件)、另有电话为空号或号码错误3件。已全部办结。
市委第三巡察组交办案件情况
市委第三巡察组交办我院信访案件38件,其中民事15件、刑事1件、综合审判2件、执行19件、民事及执行1件,已全部办结。
省委第一巡视组交办案件情况
省委第一巡视组交办案件1件(姜官学),已全部办结。
3.日常重点工作
2021年拟申报信访终结12起(崔五锁、董用喜、王双金、段合青、申俊明、王卫明、王春娥、张洪刚、张军生、郑军奋、刘广现、平西怀)。以上案件均已召开听证会,下一步将完善相关材料并报备。
各类交督办案件及信访系统录入情况
(1)1-12月份交办最高法转办案件20人22案,已办结;
(2)1-12月份行政专线共交办案件4案,已办结;
(3)涉诉信访管理系统交办案件78案,均已办结并上传电子卷宗;
(4)涉诉信访管理系统录入案件211案(交督办案件69件、来访142件),均已录入完毕并上传电子卷宗。
信访事项处置
2021年因违法信访被训诫1人(孙建增)。
4.日常接访工作
王健院长接访情况
1-12月份王院长接待来访群众62案,批示48案,均已办结。
院领导接访情况
1-12月份院领导接待来访群众217案,其中民事92案、刑事21案、综合审判18案、执行86案。
5.重点敏感时期信访情况
圆满完成了1月份省院、4月份最高院信访值班任务;
1月21日,圆满完成省“两会”信访维稳工作;3月15日,圆满完成全国“两会”信访维稳工作;6月16日,赴京参加“建党100周年大庆”信访维稳工作;9月22日,圆满完成安阳市“党代会”信访维稳工作;10月21日,圆满完成省“党代会”信访维稳工作。
(四)诉调对接工作
1-12月份,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受理案件总数6181件,音视频调解案件890件,互联网案件数1115件,诉前调解案件4377件,诉中委托调解案件675件,调解成功1564件,司法确认数52件,申请出具调解书239件,申请立案1945件,调解成功率25.3%。
(五)送达工作
截止2021年到12月30日送达中心共收各类民事送达案件4198件,送达4186件,送达率为99.71%。其中原告4641人,被告10777人,原、被告共15418人;刑事送达2817件,送达率100%。共涉及2个跨国案件,28个省,64个市,15个监狱,11个看守所。七日内送达2987件,送达率71.15%,七日外送达1211件,送达率28.85%,未送达12件,未送达率0.29%。其中直接送达1807件,占总数的43.04%;电子送达1853件,占总数的44.14%;撤诉71件,占总数的1.69%;公告376件,占总数的8.96%;委托33件,占总数的0.79%;留置送达58件,占总数的1.38%。
(六)查控工作
2021年元月份至12月底林州法院通过“总对总”查控系统,为7576起案件提供首次查询、冻结,冻结账户5010个,制作冻结裁定3407件,文书上网1792件,共冻结银行存款86682780余元,执行系统流转“冻结”节点案件2032件,登记车辆3084辆,登记房产622座。在提高执行效率的同时,也有力的打击了被执行人转移财产的侥幸心理。
(七)再审审查工作
2021年再审审查62件,结案60件。其中刑事申诉再审审查3件,依职权再审审查5件;民事申请再审审查22件,依职权再审审查32件。驳回申诉2件,驳回再审申请19件,本院决定再审39件。
二、重点工作
(一)聚焦“两个一站式建设”建设,狠抓落实,相继开通12368全国诉讼服务热线、微信交纳案件诉讼费服务,依托河南移动微法院平台,搭建网上立案、跨域立案、多元化纠纷调解平台,形成了“一厅一网一线”的格局。
(二)在诉讼服务大厅窗口配备了“诉讼服务评价器”,该设备的投入使用极大的方便了群众对法院服务窗口工作的监督,完善了窗口服务的不足,规范了工作人员的行为举止,让办事群众有了发言权,保障当事人能够感受到一个公正、明白、受尊重的全过程,为提高法院工作整体满意度起到了良好的推动作用。
(三)按照上级法院要求,深入推进诉源治理工作,5月8日,林州法院召开诉源治理工作部署会。为更好的开展落实好诉源治理工作,成立了诉源治理专班,配备专门工作人员,并对工作任务进行分解。出台《林州市人民法院关于成立诉源治理工作专班的通知》、《林州法院“一村一法官”工作机制建设实施意见》、《关于推进多元解纷深化诉源治理的实施意见(试行)》等红头文件。实行“按乡镇划片包干”工作模式,建立“一村一法官”工作组,每名员额法官负责联系10-20个行政村(社区),悬挂对接联系牌,公布联系方式,创建微信联系群,建立工作台账,实现全市585个行政村(社区)全覆盖。悬挂对接联系牌,公布联系方式,创建矛盾纠纷化化解微信群,全面建成由党委领导的矛盾纠纷治理新格局。
(四)5月27日上午,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县级调研员张慧玲、审委会委员张致孝、法官助理吴智佳一行三人到林州法院督导检查诉源治理工作。详细了解了诉讼服务、诉调对接、诉源治理、音视频在线调解等工作开展情况及老白调解室的运行情况。随后到其林台村和董街村进行了实地查看、调研,了解“一村一法官”“巡回审判联系点”工作开展。并对林州法院诉源治理工作取得的成绩予以充分肯定。
(五)为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门整治,广泛收集线索。通过对进入诉讼服务大厅的当事人一律发放征求意见表,对每起案件及诉讼服务的情况征求当事人意见,通过填表的形式,请广大人民群众对法院立案工作进行监督,对工作人员的工作态度、仪表言行等作出及评价并提出建议。填写《征求意见表》1000余份。
(六)深入推进多元解纷机制,制定了《林州法院关于推进多元解纷深化诉源治理的实施意见(试行)》,深化“警调、诉调、访调”三调联动,将我院的诉前矛盾融入全市“一盘棋”中进行化解。三调联动开展以来,作为前期尝试,我院城郊法庭与开元派出所成立“民事纠纷矛调工作室”,截止目前,城郊法庭已向开元派出所委派调解案件50件,结案39件,调解成功23件。同时强化社会转型期矛盾纠纷源头化解,林州法院组织开展人民调解平台、人民调解员 “三进”工作,并制定《林州市人民法院人民调解平台进社区、进网格、进乡村制度》。进一步完善壮大解纷队伍,将特邀调解组织、调解员主持达成的调解协议纳入司法确认范围。
(七)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在诉讼服务大厅设立律师服务“一码通”、诉讼退费咨询台和涉企、涉农、涉残等弱势群体的诉讼服务绿色通道,专人受理、调解优先、审理优先、执行优先等服务;制定了《林州法院诉讼服务一窗通办工作规范》,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提供上门立案服务,实现了残疾人诉讼“零距离”“零门槛”,开设无障碍通道、残疾人专用卫生间。为当事人提供各类诉讼文书模板,充分尊重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立案需求。在立案大厅摆放《诉讼指引》、“一次办好”立案清单,一次性全面告知当事人立案所需材料,让诉讼群众“不走回头路”,一次性畅通办理立案业务,实现立案服务“最多跑一次,最好不用跑”的目的,受到当事人和律师的一致好评。
三、存在的困难
(一)一是三地访处置效果不明显。部分案件承办人虽然能够在接到通知后及时联系信访人员,但没有达到稳控劝返目标。二是案件承办人思想重视程度不够、稳控措施不到位,致使信访人发生滞留、反复登记。三是部分信访案件发生后,相关承办人虽能及时将信访人员劝返,但劝返后对信访人置之不理,并未开展后续稳控工作,导致信访人反复信访。
(二)1.问题线索内部交办衔接不畅。因存在个别问题线索内容与实际举报材料不相符或涉及多个案件情况,以及案件承办人已退休或已调离原岗位情况,在交办过程中出现推诿扯皮现象。2.交办问题线索报结率高、重访率高。中央第九督导组交办问题线索312件,重复149件,重访率47.75%。3.部分案件承办人思想不够重视。体现在,报告制作质量低,格式错乱、中心思想不明确、措辞不规范等现象。案件办理拖沓,不能按要求时间节点进行报送。4.干警业务素质有待提高、做群众工作能力不强。因案件数量多,审判执行质效不高,发改率高,服判息诉率低等因素导致问题线索发生。问题线索多属于陈年疑难信访老案,办理时办法不多,责任心不强,有畏难情绪,存在等、靠、拖等思想。5.化解问题线索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措施还不够得力,包案工作不够细致,没有及时掌握反映人员的思想动态,落实“以实质化解为主解决信访案件的工作思路”方面不够彻底。
(三)有些被告在国外、看守所、监狱、戒毒所,受疫情影响不能直接送达,也不能邮寄送达,导致案件无法送达。另一方面送达时间比较长,有时候同一个案件出现七个当事人都联系不上,且距离较远,导致送达时间边长。比如出现、黑龙江、内蒙古等距离较远的一般会委托当地法院,等待时间特别久,很多邮寄回来的案件是被告地址不详或拒收的还需要公告送达和直接送达,排期时间较长,邮寄和委托耗费了大量时间。
(四)建筑公司的案件难送达,被告大部分是工程队,流动性较大、人难找,甚至我们出差他们还得吃我们的饭。
(五)有个别送达文书质量不高,案号和案由、起诉书、立案审判表都不符,特别是公告案件。
四、2022年工作计划
(一)下一步,诉讼服务大厅将以“智慧诉讼服务”为牵引,切实提高诉讼服务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发挥信息技术对诉讼服务的放大、叠加和倍增作用,强化互联网思维,深化系统集成和功能整合,将立案、信访、诉讼服务融为一体,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诉讼服务,努力实现网上缴费、保全、送达等一站式电子诉讼服务,加快推进诉讼服务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实现上下联动、资源共享、业务协同,形成一网通办诉讼服务全程各项业务的“智慧诉讼服务”新模式。
(二)坚持发扬“枫桥经验”,大力开展诉前调解,推进人民调解平台、人民调解员进社区、进网格、进乡村,加强基层调解点建设,发挥基层组织、调解组织和政法机关的职能优势,形成完善配套、扎实有效、可复制推广的基层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机制。
(三)加强速裁案件的监管和审理,降低速裁案件平均审理期限,从简从快审理简单的民商事案件、刑事案件、非诉审查和申诉案件。尽可能做到当庭宣判、当天送达、当天审结。
(四)送达团队制定三提高二降低工作计划。三提高:一是提高电子送达率,通过当事人明确表示同意后进行电子送达,更说明了电子送达重要性,要不断提升对电子送达平台的利用,提升电子送达率;二是要提高小额诉讼的送达率,要专门成立小额诉讼送达人员,小额诉讼是审判方式改革的需要,是繁简分流的多样式需要,可以节约司法资源,缩短结案周期;三是要提高地址确认书填写率,对于来诉讼服务大厅领取传票的当事人都填写地址确认书,对直接送达的除留置送的都写地址确认书,为审判做好服务工作。
二降低:一要降低公告送达率,能不公告尽量不公告,缩短开庭时间,保证员额法官有充足时间结案;二是要降低邮寄送达率,节约办公成本,严格要求送达四步执行。
(五)针对我院交办问题线索数量较多的情况,按照“防止增量、减少存量、规范秩序、吸附当地、实质化解”的要求开展工作:(1)始终把教育整顿问题线索办理工作当做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强化组织领导,细化工作部署,采取一切措施,高标准、严要求做好问题线索的办理工作。加强对信访群众教育引导,依法规范信访秩序。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宣传工具以及各类普法工作平台,采取多种渠道和形式,结合典型案例,继续加大法律政策宣传教育,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引导群众正确理解法律并通过法律渠道和司法途径合理表达诉求,进一步在全社会营造尊重法治、依法维权的舆论环境和依法信访的法治秩序。
(2)强化院长接待日制度和领导班子接访工作,畅通信访诉求表达渠道,推行专区接访,完善信访接待网络,让信访人有倾诉的渠道,听诉的法官,表达诉求的时间。针对重复问题线索案件及上级要求需要及时约见的重点人员,要在三天内进行约谈并切实做好重点人员、重点线索的排查及稳控工作。针对未结问题线索由主管领导牵头,成立专班,因案施策,加快结案进度。(3)要高度重视队伍的素质培养,不断加强法官的廉洁自律教育和业务知识培训,提高法官队伍的整体素质。要全面推行阳光司法,完善审判流程信息、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建立完善案件质量保障机制,实行案件质量终身责任制,将审判、执行工作责任与信访责任有效衔接,从源头抓好治理,切实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有效遏制和减少涉诉信访数量。(4)严格落实问题线索“红、黄、蓝”通报制度,并纳入绩效考核范围,对限期办理事项加大催办力度。对问题线索化解率较低的部门负责人、包案人,凡因处置不力、稳控措施不到位发生赴京、赴四巡、到省缠访、闹访的一律进行责任追究。
诉讼服务中心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