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林州法院立案庭以开展“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为契机,牢固树立创优争先的理念,在安阳中院和院党组的领导、监督下,在各部门的支持、配合、协同下,全体干警各司其职、各尽所能,认真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现将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2022年具体工作完成情况汇报如下:
一、具体工作情况
(一)“好差评”工作
截止12月底,林州法院共收到评价8741次。其中,满意评价7577次,比较满意评价479次,一般评价173次,不满意评价512次。除不满意评价外,满意率为94.14%。四项评价指标中,对法院整体工作的评价数为2580次,满意率为93.6%;对立案工作的评价数为3152次,满意率为95.4%;对审理工作(含审理法官)的评价数为2580次,满意率为93.99%;对执行工作(含执行法官)的评价数为429次,满意率为89.04%。
(二)分调裁审工作
速裁快审已结案件6093件,新收诉前调解案件调解成功3389件,新收民事一、二审案件10508件,分调裁审案件占比90.24%;速裁快审案件平均审理期限34.56天。
(三)诉服工作
2022年新收诉前调解案件6404件,民事一审立案10383件,新收诉前调解成功3409件,诉前调解分流率61.68%;音视频调解案件2483件,音视频占比38.18%;诉前已结案件数6518件,诉前调解成功案件3409件,调解成功率52.30%;司法确认数142件,申请出具调解书数455件,申请立案案件数2344件,诉前调解成功自动履行率82.49%。
诉前保全平均办理时长38.42小时,诉中保全平均办理时长1.33天;安检一码通使用率44.81%;律师服务平台开庭排期自动避让率100%;在线委托鉴定率89.63%;电子送达率92.45%;均已达标。
2022年民事一审收案数量9570件,同期一审收案数量增幅-3.07%。
人民法庭“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工作,我院开展较慢,基层单位受理纠纷比、基层治理单位调解化解成功率均未达标。
二、工作亮点
(一)诉前调解精准化
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深度利用“人民调解平台”,认证特邀调解员131名,引进15家调解组织进驻,在道路交通、劳动争议、医疗卫生、物业管理等纠纷多发领域,加大与行政机关、人民调解组织、行业调解组织等资源整合力度,借助外部力量化解纠纷1484件。不断优化涉企纠纷绿色通道,与林州市工商联共同成立“商事调解工作室”,诉前调解成功涉企纠纷15件。进一步擦亮“老白调解”品牌,在全市109个行政村设立“老白调解志愿服务小组”,有效推动法院从终端裁决向源头防控转变、从“定纷止争”向“少讼无讼”转变。
(二)加强培训专业化
为提升我院调解员的整体素质,我院今年以来,加大调解员的培训力度。针对部分镇、村调解员的需求,采取分片集中培训的方式,邀请资深法官对婚姻家庭、民间借贷、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等农村常见的纠纷内容集中授课,结合审判实践中案例讲解有关法律知识,使调解员在纠纷化解中掌握更多“法言法语”。4月份,城镇法庭召开两次调解员培训会议,7月份采桑法庭与镇司法所联动协作,采取“授课+观摩+研讨”方式,对辖区30余名调解员进行培训。当月,姚村法庭也对本辖区40多名调解员就婚姻家庭纠纷、借贷纠纷、买卖合同纠纷等易发多发矛盾纠纷的特点与调解技巧,结合《民法典》等相关知识进行讲解,并就诉调对接的流程和形式进行了说明。
(三)追责督导常态化
2022年下半年以来,立案庭根据中院要求严格督导,加大诉服指标通报力度,对诉服指标落后的庭室及时进行通报。并在每周一的工作例会上,由立案庭庭长作上周工作情况通报,每周未能按时完成任务的庭室,庭室负责人要做书面检讨,两次未完成任务的庭室,庭室负责人要全院通报。截至目前立案庭共出台通报18期,给基层法庭下发督办函6次,进一步严格落实诉服工作责任,不断推动诉服问题解决。
(四)“枫桥式”法庭创新化
强化法庭在解决基层矛盾纠纷中有利作用,全年7个人民法庭共计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纠纷案件7342件。姚村法庭挂牌设立“家事调解室”“少年家事审判庭”,调解家室矛盾,探索实施涉未成年人刑事、民事及行政“三审合一”审理模式。全年调解成功家庭纠纷案件66件,当庭和解31件,审理涉少刑事案件93件130人。河顺法庭挂牌成立“家庭教育指导中心”,探索形成集法律咨询、心理疏导、回访帮教、法制宣传为一体的家庭教育指导品牌。采桑法庭总结推广“五思三合”调解工作法,调解率53%,有力助推“无讼居”创建。
三、存在问题
我院诉讼服务质效评估综合排名靠后,主要短板和问题为:诉源治理工作短板较多,多元解纷机制不畅,诉源治理未实质开展或流于形式,问题集中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诉前调解成功率偏低
基层法庭诉前调解人员力量不足,从而影响调解效果。七个法庭作为诉源治理的主战场,不论是从受理的案件数量、类型、案件难易程度来看,人民法庭的案件是最适合开展诉前调解工作的。但从我院实际的运行效果来看,由于部分基层法庭片面最求结案率指标,把大量的案件分流至诉前调解,致使诉前分流比严重超标,例如城郊法庭全年分流超过75%,诉前调解分流案件太多,常驻法庭的调解员人数少,年龄结构偏大,且人员配比严重不足,人案矛盾突出,导致不能实质性的开展诉前调解工作,分流的案件数量不少,实质调解成功的案件有限。
(二)速裁快审案件审理周期较长、案件识别粗放
由于案件识别未实现精准识别,直接导致一部分复杂、疑难案件分流至速裁法官,但案件本身的复杂性又致使速裁法官不能快审快结,从而影响速裁效果。需要通过强化审判管理,有效压缩案件办理的时间空间,实现审限内提速,缩短办案周期。
(三) 制度机制运行不够实
“一站式”建设过程中,虽然建立了一系列制度和机制,我院也与工会、发改委、工商联、银保监局、律师事务所等单位签订了诉前联动纠纷解决机制的合作协议,但这些制度和机制还没有发挥出其应有的效用。法院主导多部门参与建设的诉调对接平台,实践中存在运行不畅、效果不佳的情况。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根据诉服指标考核要求,制定详细地、切实到各庭室地任务分解工作计划,各庭室每周的诉前调解成功率要求在50%以上,音视频调解率要求在30%以上;“好差评”工作要把重点放在立案阶段。根据我院“好差评”数据反馈,满意评价最多的就是立案阶段,在立案后,我院负责立案的人员要主动跟当事人联系,争取满意评价;律师服务平台事项办理有专人负责监管、督促,确保各项工作及时、快速的开展。立案庭做好日通报、周约谈工作制度的落实,每日动态跟踪工作开展情况,在二楼电子屏公开展示,通报全院。每天要安排专人提醒业务庭各项指标数据,每周五汇总一周情况。周会安排主管院长约谈后三名庭室及全体员额法官,以强有力的督导倒逼整改措施落地见效。
(二)突出诉调对接,依靠调解平台支撑,实现诉调对接阵地全覆盖。下一步,我院要争取市委政法委的支持,在全市20个乡镇、街道设立诉调对接工作站,由人民法庭负责管理,每个工作站由一名法官负责业务指导,在辖区党委领导下开展调解工作。全力争取政府的支持,动员政府以购买服务方式,选拔一批热心调解、擅长调解的社会人士担任专职调解员或兼职调解员。
(三)推进网格管理,实现矛盾纠纷化解无缝对接。建立以法庭为中心、乡镇为平台、村组为支点的网格化调解组织,村组干部兼职调解员,专兼职调解员结对联系,共同开展纠纷化解。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调解协议,及时予以司法确认。
(四)深入开展繁简分流,真正释放审判活力和效率。完善繁简分流标准,重新调配办案力量,优化诉服中心的速裁团队,将优质的审判力量和充足的辅助力量配备到诉讼服务中心前端,明确要求大部分的民商事案件分流速裁,真正发挥诉讼服务中心“门诊部”作用,实现“治小病”快速解纷目标;小部分的疑难复杂案件进入“住院部”繁案团队,实施“治大病”精准手术。
(五)打造优质诉讼服务队伍,提高服务群众能力。按照“一站式、集约化”工作要求,重新科学优化配置诉讼服务人员团队,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案、调解、鉴定、保全、送达、速裁等多个团队,按事设岗、以岗定人。进一步整合团队职能,对比先进法院,找准方向,着力在实效上下功夫,强弱项、补短板,早做打算,事先谋划,统筹安排,力争诉讼服务质效80项指标年底位居全省前列。
下一步,立案庭要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和锲而不舍的坚强意志,优化服务理念、创新服务模式、完善便民机制、拓宽服务功能,不断提升我院解决纠纷和诉讼服务能力水平,切实从红旗渠精神中汲取营养,坚定理想信念,激发奋斗力量,在新的一年里交出一份满意答卷。
林州市人民法院
2023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