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林州市人民法院河顺人民法庭充分运用“立审执一体化”工作衔接机制,成功执结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最大程度的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据悉,被告魏某宇驾驶小型普通客车沿林河线由东向西行驶与由南向北被告赵某豫驾驶的小型轿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行人陈某林、赵某书受伤。后原告陈某林诉至法院,法院判决被告赵某豫赔偿原告陈某林的各项损失5443.5元。判决生效后,除去被告赵某豫之前为陈某林先行垫付了2000元医疗费,剩余3443.5元赵某豫未按期履行义务。
原告陈某林向河顺法庭执行组申请强制执行当日,执行干警张艺鹏当即给被申请人赵某豫进行了电话沟通,通过身边事、其所在村的执行案例对赵某豫进行释法明理,被申请人当即表示自己之前存在侥幸心理,现在认识到了错误,并且通过支付宝转账的方式履行了自己的赔偿义务。申请人陈某林在拿到案款时,表示法院办案效率高、执行力度大,保障了老百姓的合法权益,并对法院工作人员的工作作风赞不绝口。
林州法院河顺人民法庭通过探索落实“立审执一体化”工作机制,立足于解决群众急、难、愁、盼切实难题,由法庭干警直接负责法庭执行工作,对当事人进行耐心释法,促使当事人积极履行判决,高效解决纠纷,真正做到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