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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源治理进行时】买卖合同起纠纷 温情调解促双赢

发布时间:2023-08-01 08:48:35



    7月25日,林州市人民法院龙山人民法庭快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法官和人民调解员从根源化解了矛盾纠纷,力促双方持续合作、共同发展。

    原告李某与被告张某二人之间为多年业务合作关系,期间张某负责推销,李某负责提供货物及安装。但是两年前的一笔业务往来,使二人之间产生隔阂,合作陷入僵局。因张某长达两年没有给付货款,一次次的讨要货款也让李某身心疲惫,无奈之下将张某诉至法院,希望法院能帮助自己要回货款。

    龙山法庭受理该案后,第一次将双方约至法庭进行调解,原被告均情绪激动,李某认为两年未及时收回货款严重影响了自己的生意周转,并且也影响到了自己的生活。而张某却认为两年前的这笔业务往来根本没有履行完毕,拒绝付款。因双方分歧较大,第一次调解以失败告终。

    虽然调解失败了,但是法官和人民调解员从与原被告的沟通交流中获悉,二人合作多年,只因这两年受疫情影响,资金周转出现问题,且二人均还有后续合作的意向。为了促使原被告能够迅速解决纠纷,回到正常业务合作轨道,即使双方现在剑拔弩张,拒绝调解,法官和人民调解员依然认为仍要从根源上解决双方的矛盾纠纷。

    法官和人民调解员将第二次调解特意安排在了被告经营的门店中进行,调解先从原被告如何创业和多年合作谈起。原被告同时回到熟悉的场地,二人都渐渐放下心中的成见,敞开了心扉,回忆起往昔愉快的合作经历。之后,法官和人民调解员趁热打铁,针对二人还能继续合作和发展的现状,以及此次纠纷的法律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评析和耐心的疏导,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握手言和,均同意一周内支付货款。

    李某表示,本案能以调解方式化解双方矛盾,既省时省力,又促使双方能够继续保持合作,实现共赢。

责任编辑:李广    

文章出处:河南省林州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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