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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减刑假释案件公示

河南省林州市人民法院关于罪犯杨建国申请暂于监外执行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08-10 16:34:48


    申请人杨建国,男, 1967年10月15日出生,汉族,小学文化,无业,户籍地及现住址河南省林州市河顺镇河顺村东南区271号。身份证号:41050********。

    2023年,我院以杨建国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五千元。判决生效后,罪犯杨建国以其患有高血压、脑血管病、脑梗死、偏瘫等症为由,申请暂于监外执行。我院已立案受理,现已公示。

    公示期限:2023年8月10日至2023年8月15日。

    二〇二三年八月十日

    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次日起五日内向我院提出意见,反馈方式电话:0372-6162039,通讯地址:河南省林州市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刑庭郭建军    

文章出处:河南省林州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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