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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旗渠畔法徽闪耀】林州法院为46名农民工兄弟追回被拖欠三年工资

发布时间:2023-08-18 15:06:06



    “三年了,我们找包工头要了多少次都记不起来了,没想到法院十多天就给我们要回来了拖了三年的工资,我今天代表46名农民工来给王执行员送一面锦旗,谢谢他对我们的热情服务,感谢法院的高效执行。”近日,当事人方某修手拿一面写有“执行神速、服务热情”的锦旗送到林州市人民法院合涧人民法庭执行员王赤兵手中,他面部难掩激动之情,用质朴的语言表达着最真挚的感激之情。

    据了解,原告方某修、王某江等46人与被告林州市某村民委员会、王某生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经林州法院审理后判决王某生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方某修、王某江等46人劳务款50909元。一审判决后被告不服提出上诉,安阳市中院二审维持原判。判决生效后王某生未主动履行义务。原告方某修等46人于今年7月20日向林州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员王赤兵受理该案后,仔细审阅了案卷,了解到这五万多元都是46名农民工兄弟的血汗钱,整整要了三年多都没有要回来,大家心中既有不满和愤慨,又有许多无奈和心酸。王赤兵对此案高度重视,一边联系被执行人王某生做其思想工作,告知其不主动履行法律后果,督促其主动履行义务;一边运用网络查控,对其个人财产进行了查找。在与被执行人王某生多次沟通后,他始终声称自己生活困难,暂无法支付申请人工资款。后通过总对总网络查控,查出被执行人王某生名下网络资金和银行卡有10万余元,王赤兵果断对王某生名下的网络资金和银行卡依法采取了冻结措施。

    本着善意文明执行的理念,王赤兵再次督促被执行人王某生自动履行,并向其说明如仍不履行将依法扣划其名下资金,被执行人王某生仍一再推脱想要拖延执行。王赤兵遂依法将被执行人王某生名下资金进行了扣划,并及时将案款给付了申请人,至此46名农民工兄弟被拖欠了三年的工资终于顺利拿到了手中。

    一份薪水,背后是一个家庭的生活来源和希望。对农民工兄弟而言,工资则承载着更多的价值和意义。下一步,林州法院将继续保持对涉民生案件的执行高压态势,加强对农民工等弱势群体的司法保护,及时为他们兑现“真金白银”,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责任编辑:李广    

文章出处:河南省林州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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