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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旗渠畔法徽闪耀】给力!外地受伤民工网上立案索赔 法院10天要回11万赔偿金

发布时间:2023-08-30 08:44:25



    “法官,我刚刚收到钱了,我们全家真是万万没有想到,仅仅在网上提交了材料,人都没到过法院,就把钱要回来了,其实之前我们家里都做好了抬着我坐火车去林州出庭打官司的准备,你们这是真正的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我们全家人在这里感谢你们了!”近日,远在河北省保定市的李某在收到了河南省某建筑企业银行转账来的11万元赔偿款后,激动地给林州市人民法院龙山人民法庭庭长贾永增打来电话,朴实真切的话语流露出的是农民工兄弟李某对法庭的法官及特邀调解员们深深地敬佩与感激之情。

    据悉,去年7月份,家住河北省保定市的农民工李某经人介绍到河南省某建筑公司下属工地从事木工工作。去年9月6日不幸在工作中受伤致使腰椎骨折伴脊髓损伤,李某随即被送往医院救治。去年12月22日,双方达成赔偿协议,河南省某建筑公司于2023年5月1日前给付李某31万元赔偿款。之后,建筑公司在支付了20万元后,剩余11万元经李某多次催要,建筑公司以资金紧张等理由推诿拖延。

    李某远在河北省保定市,受伤以后又行动不便,其抱着试一试的心态于今年8月份通过微信小程序“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向林州法院提交了立案材料,案件之后被分到林州法院龙山法庭。贾永增了解到原告不仅受伤卧床且远在外地,而该案事实清楚,法律关系简单,如果走诉讼程序最快也要一个多月,甚至需更长时间,后面也还有可能面临上诉、申请强制执行等。为了尽量减少当事人诉讼之累,贾永增便将案件流转到诉前调解平台,想要以最便捷的方法、最低的成本和最快的速度帮助李某要回赔偿款。

    贾永增和法庭特邀调解员石买存一边向李某了解了案件基本情况,一边与河南某建筑公司联系沟通,晓之以情,动之以理,讲明原告李某急需剩余11万元用于治疗康复的实际困难,同时告知不履行赔偿义务将要承担的法律后果。最终,建筑公司主动向李某支付了剩余的11万元赔偿款。至此,从网上立案到实际履行仅用10天时间,该案得以圆满解决。

    贾永增表示,老百姓过去都认为异地打官司过程复杂、成本高、周期长,但现在通过网上立案和诉前调解等法院便民举措,完全可以让当事人足不出户化解纠纷,几乎零成本完成维权。

责任编辑:李广    

文章出处:河南省林州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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