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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旗渠畔法徽闪耀】八旬老人赡养起纠纷 诉前联合调解进家门

发布时间:2023-09-01 15:28:45



    孝敬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赡养父母是每个子女应尽的义务。8月30日,林州市人民法院合涧人民法庭联合镇司法所并邀请两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深入到合涧镇北小庄村,合力就一起八旬老人赡养纠纷进行了诉前调解,切实为人民群众解忧排难,让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解决在基层。

    据了解,合涧镇北小庄村的李老太太年近八旬,其丈夫已过世,育有五个子女。李老太太一人独居,没有经济来源,身体有疾病也需要人长期照顾,尽管儿女众多,可是部分子女却未尽到赡养义务。李老太太多次向村委会反映情况,但经过村委会几次调解始终无果。

    合涧法庭从村委会获悉上述情况后,法庭庭长张长勇鉴于赡养案件的特殊性,认为要把老人的赡养问题落到实处,必须联合多方力量,才更易快速打开当事人的心结。张长勇与镇司法所负责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村干部首先在北小庄村村委会召开了诉前调解案情分析会,了解了李老太太家庭情况及矛盾由来。之后,张长勇一行对李老太太及其子女进行了逐一登门走访,询问了老人的诉求及子女各自的家庭困难和处境,倾听了他们日常照顾老人的情况及相关问题。

    在了解纠纷事实的基础上,张长勇一行结合调解工作案例,以案释法,向李老太太的子女现场讲解赡养老人应当履行的义务以及不履行赡养义务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并站在子女的角度,从家庭情感、社会道德、社会舆论等角度,引导他们克服眼前困难,承担起各自的责任义务,共同照顾好李老太太的生活起居。最终,经过3个多小时的调解,李老太太的子女从思想上认识到各自的错误,消除了彼此之间的误解,答应要共同协商安排好李老太太的晚年生活。

    调解作为人民法院“排难解纷、止诉息争”的有力方式,不仅能够节约司法资源,还能够实现情、理、法相互融合,真正做到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下一步,林州法院合涧法庭将继续深入推进诉源治理工作,整合多方社会力量,大力推动矛盾纠纷源头预防,深度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力争推动矛盾纠纷前端化解,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

责任编辑:李广    

文章出处:河南省林州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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