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但若被执行人死亡,那到底是“人死债消”?还是“人死债不烂”?近日,林州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员任杰在执行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时,被执行人因病去世,执行员为双方当事人搭好沟通桥梁,经过几番调解,解开了双方“心结”,促成了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该起执行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据了解,任某与石某因借款合同纠纷诉至林州法院,法院判决石某给付任某借款本金15000元及利息10005元。判决生效后,石某未主动履行义务,任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员在向石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后,多次督促其履行判决义务,但其仍未履行。经过调查石某名下除了一套农村住宅外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且房屋无房产证。经与被执行人所在村委会沟通,村委会出具了共有房产证明,执行员对此房屋进行了查封并作了相关记录。
去年12月份被执行人石某因病去世,执行工作陷入僵局。今年2月份,申请人任某提出变更被执行人申请,要求将被执行人变更为石某妻子及子女,经过执行异议程序,确立了被执行人为石某妻子邢某及儿子石小某,并在遗产范围内承担相应义务。
执行员任杰向石某的家属邢某及石小某释明,被执行人虽然去世,但所欠债务并非不用归还,被继承人的遗产仍应用于清偿债务。起初石某的家属始终认为“人死债消”,不愿配合法院执行。与此同时,执行员在与申请人任某沟通后,其表示可以放弃部分利息,只要被执行人能及时履行即可。
面对该起“特殊”的案件,执行员先后多次与双方进行深入地接触,力争将双方矛盾化解。前期双方当事人根本就不能会面,否则就会吵作一团,无法在心平气和的情况下调解。执行员在与邢某、石小某沟通中,告知其二人与石某共有房产已经查封,下一步就会对房产进行评估拍卖,而现在申请人也愿意放弃部分利息,如果不抓住此次机会,房产一旦被拍卖就会得不偿失。
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几轮调解之后,邢某、石小某不仅看到了法院执行员的执行决心,也被执行员的耐心工作感动,最终双方当事人签订了执行和解协议。在执行员的见证下,邢某一方先给付任某11000元,剩余案款将于一周内履行完毕。至此,该案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