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上午,林州市人民法院黄华人民法庭公开审理某物业公司物业合同纠纷一案,邀请部分业主代表及辖区群众代表旁听了此案的庭审,将“庭审现场”变成了“普法课堂”,受到了群众一致欢迎。
庭审前,法庭向旁听群众发出了《旁听提示函》,对案件基本情况进行了说明,让旁听人员提前了解法院相关法律规定。由于本案争议标的较小,事实清楚,适用简易程序开庭审理,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庭依法进行了缺席审判。旁听群众认真旁听了案件审理的全过程,认为整个庭审过程规范有序、层次分明。
休庭后,承办法官李会考虑到该案虽然标的小,但涉及面广,在群众中影响大,遂再次电话联系被告进行调解,告知被告相关法律规定,劝说其主动履行缴纳物业费的义务,并说明拒不履行所面临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对于业主提出物业服务意识不强的问题,物业应积极采纳,主动解决问题,提升服务水平。法官从情理法角度反复沟通后,当事人双方电话中一致达成和解协议,被告当即通过微信转款自动履行。
庭审结束后,李会法官就生活中常见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向旁听的群众现场开展普法宣传,一一解答群众及业主提出的问题,并结合庭审案例进行深入浅出的讲解。大家纷纷表示,物业服务与自己的生活息息相关,生活中更是处处离不开法律,在旁听庭审过程中不仅提高了自己的法律意识,而且能更好的督促自己做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公民。
最后,黄华法庭对旁听群众发放了问卷调查,征求旁听群众对法院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