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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旗渠畔法徽闪耀】“拒绝”当事人鉴定申请 法院这波操作“赞”了

  发布时间:2023-10-23 09:06:39



    近日,林州市人民法院立案庭采用诉前鉴定与诉前调解双轨并行的模式妥善调解了一起侵权纠纷案件,不仅有效减少了当事人的诉累,还为其省去近3万元诉讼、鉴定等费用,双方当事人均感到十分满意。

    据了解,2020年7月份,林州市某燃气公司在对刘家街进行天然气管道定向穿越施工时,将深埋地下的自来水管穿破漏水,造成了宋某某的房屋墙体和院内蓄水池出现裂纹,使房屋受损。事件发生后,宋某某多次找林州市某燃气公司协商赔偿事宜,但因双方对赔偿金额分歧过大,一直未能协商成功。宋某某遂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林州市某燃气公司赔偿房屋修复费用5万元。

    法院在立案审核时认为该案件符合诉前鉴定案件,遂移送至司法技术团队。司法技术人员收到鉴定申请及相关材料后,经过对案情进行梳理分析,认为该案件事实简单清楚、责任明确,涉及标的金额较小。但由于本案涉及的鉴定内容包含房屋质量检测、修复方案设计、被损财产的评估等事项,鉴定费用与预估的赔偿金额接近。而鉴定程序一旦启动,将给当事人增加巨大的诉讼成本,且不能化解双方矛盾。

    在掌握了案件详细情况和双方矛盾焦点后,司法技术人员组织双方进行了沟通交流,就鉴定事项、鉴定可能存在的风险、法律后果、以及高昂的鉴定费用等问题进行说明。同时告知双方如果坚持走鉴定、诉讼等司法程序,不仅要花费大量时间、金钱和精力,而且最终结果也未必尽如人意。

    经过与双方当事人多次专业知识的讲解和反复沟通,双方情绪逐渐缓和。司法技术人员了解到目前双方主要争议就是在赔偿数额上的差距,经过积极引导和寻求双方的利益平衡点,最终促成宋某某与林州某燃气公司达成了调解协议:燃气公司一次性补偿宋某某房屋各项损失32300元,宋某某撤回鉴定申请,其他双方互不追究。

    今年8月份以来,为落实多元化解纠纷机制要求,林州法院贯彻落实诉前“鉴定+调解”双轨并行的工作模式,以减少当事人涉诉成本为目标,依托诉前鉴定开展“诉前、庭前、判前”全流程调解,助力审判质效全面提高。

责任编辑:李广    

文章出处:河南省林州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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