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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州法院向市人大常委会作人民陪审员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1-07-27 18:32:47


    7月27日上午,林州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玉清向林州市人大常委会作专题工作报告,汇报新一届陪审员任命以来的工作情况。

    近年来,林州法院不断创新工作思路,通过建立新机制、成立新协会、拓展新职能、打造新合力,人民陪审员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新一届陪审员共参与庭审550余人次,参审案件540件,其中判决364件,调解撤诉176件,陪审案件占到了全部普通程序案件的60%,为全市社会的和谐稳定做出了应有贡献。一是强化保障,不断提升陪审员参审能力。积极组织陪审员参加中院的岗前培训,采取庭审观摩、案件点评等方式开展日常分散培训312人次。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推进人民陪审工作的若干意见》,切实保障陪审员的案件预知权、庭审参与权和独立表决权。为陪审员提供专门的办公场所,配备电话、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施,制定审理一起案件补助50元的参审标准。二是创新举措,努力拓展陪审员履职途径。在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每一起案件之前,都明确告知当事人有权申请陪审员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陪审员可以参与审理刑事、民事、行政等各类案件。充分依靠陪审员知民情、解民意的优势,将调解工作贯穿于陪审员参审案件的全过程。充分发挥陪审员的审判、调解、监督、宣传等多重职能,积极推行陪审员参与诉前调解和参与案件执行。成立人民陪审员协会,充分发挥社会团体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中的独特作用。三是完善机制,进一步加强陪审员的管理工作。对陪审员实行分类管理,人事管理由政治处负责,日常管理由陪审员管理科负责,人民陪审员协会协助管理。建立对主审法官和陪审员的双向考核机制,一方面考核主审法官对陪审员各项权利的保障情况,另一方面将陪审员的参审情况纳入司法统计。进一步完善联络机制,保持同市人大和上级法院的密切联系,在部署陪审员工作前积极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和建议。

    针对专题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分组进行了热烈讨论,组成人员一致认为我院的陪审员工作措施制定得力,效果十分明显,特别是人民陪审员协会的成立,在全省乃至全国开创了社会团体和社会组织参与司法审判的先河。

    最后,人大主任翟建周就下一步的人民陪审员工作提出了以下要求:一是要进一步创造条件,完善措施,确保人民陪审员工作有序开展;二是要进一步加强培训,确保陪审员的司法素质和政治素质得到有力提高;三是要进一步加强考核,积极探索建立陪审员的人事业绩档案,优化陪审员参审的考评机制,努力形成法官职业思维与大众思维优势互补的良好局面。

责任编辑:李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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