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生意伙伴未履行合同义务,将其个人车辆扣留,双方争执不下引发矛盾。近日,林州市人民法院临淇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使剑拔弩张的一对生意伙伴达成了调解协议,并避免另一起返还原物纠纷案件的产生。
小王和小刘是多年生意伙伴,去年双方签订了一个买卖合同,合同约定小刘应支付小王玉米款16万元,但因各种原因,合同到期后小刘始终未履行合同义务。之后小王将小刘的一辆轿车扣留,于是双方引发更大矛盾,互不相让。
今年9月份,小王一纸诉状将小刘诉至法院,要求小刘给付玉米款16万元。小刘接到法院电话后,也很气愤,扬言要来法院起诉小王,让其返还车辆并赔偿损失。临淇法庭程晓东法官受理该案后,认真听取了原被告双方的陈述,了解了案件事实真相。承办法官认为,如果只是简单孤立的就案办案,支持原告的诉求,并不能真正化解双方的矛盾,还会再产生另一起案件,双方的矛盾也会进一步加剧。
考虑到原被告有多年的业务合作基础,为妥善化解双方争议,力促两人重归于好,承办法官采用“背靠背”的调解方式,分别指出了双方的错误,分析了矛盾双方的冲突关键点,并分别向双方释明举证责任、诉讼风险等相关法律规定,并一遍遍不厌其烦地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终于化解了双方心中的隔阂。在法官的耐心“撮合”下,原告同意返回被告汽车,被告也同意分期给付原告玉米款,双方就此握手言和。
一直以来,临淇法庭突出“以和为贵”,坚持把调解工作贯穿于办案始终,致力于帮助当事人从根源上弥合矛盾、修复感情,力争做到让当事人从怨气满满走进法庭,到和和气气走出法庭。(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