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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州市人民法院 “河南省维护青少年权益岗”公开承诺

发布时间:2010-05-29 09:38:51


    为进一步深化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保护青少年身心健康,进一步发挥“维护青少年权益岗”职责,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林州市人民法院“维护青少年维权岗”作出如下承诺:

    1.在青少年维权工作中秉持依法、负责、关怀、耐心、奉献的原则,将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工作落到实处。

    2. 开通涉青少年案件“绿色通道”。 做到 “快立、快审、快执”,对涉青少年合法权益的来访、来信做到优先、及时办理、答复,最大程度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

    3.认真审理好青少年刑事犯罪案件。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审判原则,结合青少年的身心特点,积极探索适合青少年生理和心理特点的案件审理新办法,最大限度的教育、感化、挽救失足少年。

    4.依法审理涉青少年合法权益的民事、刑事案件。加大涉少民事案件的审理和执行力度,对侵害青少年合法权益的刑事犯罪,依法从严从重判处,绝不姑息,最大程度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

    5、做好涉少案件延伸帮教工作。积极延伸社会管理职能,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家事调解员、家事调查员、社会观护员、心理咨询员“五员”在涉少案件审理中的前后延伸作用,建立涉案青少年“帮教+救助”判后保护机制。加强与未管所、社区矫正机关的沟通与协作,通过帮扶、帮教活动,齐心协力、共同挽救失足少年,维护其合法权益,促进其身心健康发展,帮助失足少年更好地融入社会,重新开始生活。

    6、积极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及青少年心理疏导工作。为“问题”少年及其家长提供心理疏导和家庭教育指导。在办理涉少案件中,主动邀请心理专家介入,共同开展心理疏导,帮助其改过自新、回归社会。邀请家庭教育方面的专家对“问题”家庭进行家庭教育指导。

    7、做好青少年犯罪预防和宣传工作。强化宣传,凝聚合力,以“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送法进校园、法院开放日、模拟法庭等丰富多彩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以案释法和沉浸式普法,提高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预防青少年犯罪。加强与团委、妇联、民政、公安、检察等相关单位的协作配合,凝聚青少年维权工作合力,努力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法治环境。

    8、开通青少年维权热线。保持热线畅通,倾听未成年人的心声并如实记录,耐心化解未成年人矛盾与心结,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维权热线:0372-6162032

    监督电话:0372-6162035

    咨询热线是工作日上班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开通

责任编辑:李广    

文章出处:河南省林州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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