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认识到了自己的问题,以后一定会尽心照顾好父亲,让老父亲安度晚年。” 5月9日,林州市人民法院河顺人民法庭到东岗镇北木井村进行巡回审判,成功调解了一起赡养纠纷案件,让一名古稀高龄老人“老有所养”。市检察院到庭依法支持起诉。
原告常某现年76岁,育有两女一子,后因病丧失劳动能力和生活自理能力。去年三子女协商决定轮流赡养老人,但在执行过程中,因三子女产生矛盾,相互推诿,不再履行赡养义务。村委会虽组织三子女多次调解,但一直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三子女间的关系也愈发紧张,甚至到了不相来往的地步,姐弟亲情岌岌可危的情况下老人的赡养更加困难。无奈下,常某只得将三个子女告上法庭。
在收到常某的起诉状后,河顺法庭庭长魏玉峰即安排驻庭调解员多次组织双方调解,但三个子女却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道理”,始终无法就老人赡养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常某的赡养难题,也受到了市人民检察院的关注,并于今年4月24日作出了支持起诉意见书。
考虑到老人行动不便的实际和赡养纠纷在乡村具有的典型性,经河顺法庭和市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多次沟通,决定到常某所在村组开展巡回审判,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
当日,在庭审过程中了解到案件的矛盾焦点后,承办法官意识到该案宜调不宜判,只有通过调解,才能从根源上修复亲情,将老人的赡养问题彻底解决。承办法官根据庭审情况,从法律、伦理、亲情等多种角度释法明理,逐渐打开三名被告的心结。最终在法院、检察院及村委会的共同努力下,三子女就常某养老问题达成一致意见,案件以调解方式圆满解决。部分村委会干部、村民进行了旁听。
“赡养纠纷的妥善处理,能够在全社会营造尊老敬老的良好风气,为弘扬孝道文化提供充足的司法保障。河顺法庭将以实际行动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深入开展巡回审判工作,将典型的、具有普法意义的案件审理现场搬到群众身边,在促进矛盾纠纷及时就地化解的同时,进一步增强群众的法治观念和维权意识,引领良好家风,促进家庭和睦。”魏玉峰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