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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躲债被执行人长期逃避 为索赔申请人家属抬尸抗争

林州法院成功化解一起因拒不执行法院判决引发的抬尸纠纷

  发布时间:2008-02-26 18:09:30



申请人家属为法院送来锦旗表达感激之情

    2月21日,林州市人民法院三十余名干警在牛国旗院长带领下,会同市委政法委、公安局、任村镇政府等主要负责人,协调解决了一起因被执行人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申请人家属将申请人尸体抬至被执行人家中引发的抬尸纠纷,避免了一起群体性事件的发生,也给双方当事人上了一堂法制课,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申请人彭爱军,林州市任村赵所村人,1999年在本村村民申月生承建的工地上干活时从支架上摔下致下身瘫痪,林州法院判决申月生赔偿彭爱军各项损失共计55294.62余元。判决生效后,林州法院执行干警多次上门做思想工作并依法对申月生实施司法拘留,申月生拒绝履行判决。期间,法院对申月生家的房屋进行了查封并先后对申月生在任村及市区信用社、农行、工行、邮政储蓄所存款情况进行了查询,均无存款,而申月生长期在外躲避。

    2月11日,申请人彭爱军死亡,死者家属将尸体抬入申月生家中,要求申月生家属履行法院判决,双方形成对峙态势,险情一触即发。申月生家属向公安机关报警,法院执行干警正月初八赶到申月生家中协调解决纠纷,力促双方和解。由于申月生依然在外躲避,法院干警找到申月生之子申广州协商执行事宜,申广州不予配合。

    2月14日,法院副院长王存启带领执行法官再次找到申广州从法、情、理各方面做思想工作到深夜,终因双方对赔偿数额分歧较大,未能调解成功。尸体在申家的时间越来越长,两方人群开始聚集,随时可能发生对抗。林州法院将该案执行情况向市委政法委做出汇报后,市委政法委决定由政法委副书记李文广协调法院、公安机关解决此案。

    2月20日,林州法院院长牛国旗亲自带领干警30余名火速赶往现场,实地了解情况,周密安排,一方面控制事态发展和双方当事人情绪,一方面与市委政法委副书记李文广、公安局局长张世忠和任村镇党委书记及镇长研究讨论,制订出三套实施方案,争取双方和解解决纠纷。当晚,经过法院干警长达十余小时的说服疏导,并向被执行人家属阐明利害关系,被执行人申月生家属和彭爱军家属签订和解协议,由申月生家属一次性支付现金45000元,其它剩余款项申请人家属主动放弃,其它双方互不追究。当晚,彭爱军家属将彭爱军尸体抬出申月生家中。

    2月21日,正值元宵佳节,法院执行干警一早赶到申月生家中,申月生家属一次性将现金45000元交到执行法官手中。至此,一起被执行人长期躲避七年之久继而引发抬尸纠纷的执行案件终于和解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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