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笔陈年旧账,让两个家庭在“摩擦”中积怨愈深,案件到法院后峰回路转,两家人握手言和,尽释前嫌。近日,林州市人民法院临淇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一起跨度近二十年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原被告持续达二十年的矛盾得以圆满化解。
事情源于2005年,被告王晓林向原告王晓峰借款2万元,并出具了借条。之后,王晓峰因妻子生病急需钱向王晓林索要,但王晓林却无力偿还。王晓峰一怒之下,到王晓林家中将其大门、灶台、煤球等物品拉走,并对房里的一些物品造成了损坏。王晓林考虑到自己确实无力清偿借款,遂也未追究王晓峰责任,后离开老家另地居住。对于这笔借款,王晓林也默认为已经通过以物抵债的方式还清了。
今年10月底,原告王晓峰拿着一张泛黄的、边角早已破损的借条来到临淇法庭起诉被告王晓林,讨要这笔近二十年前的旧账。
“我们两家人之前关系很好,从我17岁那年开始发生矛盾,一见面就是争吵不断,如今我也都快40岁的人了,这件事不仅让老人时长揪心,我们做子女的也是如鲠在喉!”被告王晓林的女儿王某某受父亲委托到法庭处理该案时讲道。
原告王晓峰说:“其实两家还是亲戚关系,属同宗本家,他家闺女应该喊我一声叔叔,但是现在双方不仅互不来往,还见面就是吵嘴,现在我年龄也大了,这件事总该有个说法了。”
在案件调解过程中,原告始终认为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况且还拖欠了这么多年。被告认为原告来自己家中拉走了物品,双方已经以物抵债两清了,如果原告现在还要起诉,那么自己也要主张财产损害赔偿。同时,双方还就原告拉走的门、灶等物品的种类及价值各执一词,争执不休。
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考虑双方当事人借款时间较长、被告财产损失证据留存不全、矛盾较为激烈等因素,临淇法庭朱贞恺法官在受理该案后认为,虽然该案标的并不大,但牵涉到两个家庭多年的矛盾纠纷,双方肚里各有怨气,想要彻底化解双方矛盾,首先要努力修复双方亲情,并要将调解贯穿案件审判始终。
为防止矛盾进一步激化,审判法官以及法庭特邀调解员,采用“背对背”的调解方式,融法于情,分别为原被告详细解释了借款合同中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向他们阐明相关法律规定和责任,同时又兼顾双方的实际情况和感情因素,耐心细致地为他们算“法律账”“经济账”“感情账”,还以大家熟知的“一斗米,四代为仇”的故事,劝诫双方,互谅互让,将陈年的恩怨在此了结,为后代子女营造一个良好的亲情关系氛围。
通过法官不厌其烦地多次耐心劝说和协商,最终原被告基本达成了调解意向,原告同意返还被告大门,并自愿放弃5000元用于赔偿被告的其它财产损失,被告也同意在收到大门后一次性返还原告15000元借款。
达成协议后在履行过程中,就案件所涉大门的返还问题双方再次发生争执,原告坚持由被告自己来拉走大门,被告坚持要求原告送还大门。眼看双方又将剑拔弩张,法官及时组织法庭干警并联系原被告亲属,在多方的共同配合下,成功将大门交还被告,被告也在收到物品当日将钱款打入法院账户。至此,烦扰两个本家兄弟近二十年的恩怨纠葛故事终于落下帷幕。
“群众小案实则不小,群众小事方显担当。我们基层法庭办理的大多数案件都是司空见惯的小案,但每一件小案背后都可能关涉一个人的命运、一家人的幸福,对当事人来说是百分之百的大事。只有带着感情、带着责任、带着智慧办案,才能把每一个‘小案件’办成‘精品案’,真正用有力量、有是非、有温度的司法裁判回应群众期盼,以件件‘小案’的公正汇聚起司法为民的磅礴力量”!该案主审法官朱贞恺表示。
(本文原被告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