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是迫切想要回被拖欠了两年工资的原告,一方是身患疾病且经济拮据的被告,面对“两难”困境,法院该如何化解双方矛盾?近日,林州市人民法院合涧人民法庭受理了这起特殊的劳务合同纠纷,经过法庭工作人员悉心调解,解开了双方的心结,给出了既具法理、兼有人情的答案,让“两难”变“两全”。
2022年期间,原告杨某在被告李某所承包的建筑工地打工,主要工作为泥墙和砌砖。工程完工后,经双方结算,被告李某应支付原告杨某劳务费共计10200元,扣除原告杨某在工地借支的3000元,被告李某仍欠付7200元劳务费。在之后的两年时间里,原告杨某向被告李某多次催要劳务费无果,无奈之下遂诉至法院。
合涧法庭受理该案后,第一时间与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联系,核实了案件具体情况,得知双方当事人对案件基本事实没有争议,均认可劳务费欠付一事。原告杨某希望尽快要回劳务费,而被告李某生病在家中,无还款能力,且日常生活是由两个上了年纪的姐姐照应。
调解之初,双方互倒“苦水”诉说艰难,原告杨某表示自己两年来为了讨要工资费尽周折,被告李某表示自己在家养病,没有收入,平时生活还全靠两位姐姐救济。法庭人员在尊重双方意愿的基础上进行耐心劝解,通过反复释法、真诚沟通、分析利弊,最终原告杨某鉴于对方的积极态度和被告体弱多病、家庭困难的实际情况,表示可以放弃部分劳务费。法庭人员随即趁热打铁,给被告李某的两位姐姐做工作,她们二人也是十分通情达理,表示欠人家的工资确实应该给付,既然原告都作出了一定的让步,她们也愿意帮助弟弟偿还这笔劳务费,并现场履行。此刻,原本针锋相对的案件双方当事人,一方退让,一方担当,化干戈为玉帛,该案圆满画上了句号。
纷争之中,和为贵;矛盾之际,解为先。在基层法庭受理的案件中经常会遇到类似错综复杂的特殊情况,如果仅仅是机械司法,最终可能会双方均不满意,甚至引发新的矛盾。法庭在调解和审判过程中都会以寻求最佳解决方案为原则,始终秉持“如我在诉”的办案理念和为民情怀,在努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更多地关注解开当事人心结,积极引导当事人和解、协商,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审判工作的“力度”与“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