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快审快报

抗拒阻碍法院执行 被执行人被拘留15日罚款9000元

  发布时间:2011-08-19 19:25:44


    8月19日凌晨5点,林州法院集中执行活动第二阶段正式开始,法院执行小组奔赴姚村镇西张村,对一起交通肇事损害赔偿案件进行执行,被执行人陈某及其家人抗拒阻碍法院执行,陈某被依法处以司法拘留15日,罚款9000元。

    2009年4月26日在姚村镇西张村卫生院门口路段,陈某驾驶二轮摩托车由东向西行驶时将王某撞伤,林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陈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后赔偿问题双方协商未果,王某诉至法院。经鉴定,王某行右髋关节置换术后构成八级伤残。林州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陈某赔偿王某各项损失共计60614.29元,判决生效后陈某未履行法律义务,该案件进入法院强制执行程序。

    法院执行干警受理该案后,多次找寻陈某未果。8月19日凌晨5点30分,法院执行干警在陈某家中将其控制,陈某及其家人不但不配合法院执行,而且抗拒和阻碍法院执行,并拦截法院执行车辆,陈某最终被法院执行人员强制带离执行现场。在法院执行干警对陈某进行思想教育工作后,陈某依然坚持拒不履行法律义务,且考虑到陈某及其家人抗拒阻碍法院执行,情节较为恶劣,法院遂依法对其作出司法拘留15日、罚款9000元的的处罚决定。

责任编辑:李广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