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在林州市人民法院的“法官有约固定接待日”的接待室里,一起双方僵持近两年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因法官的“面对面”调解迎来转机。原告侯某攥着“履约金退还协议”,被告杨某低头盯着起诉书中近50万的诉讼请求,双方在接待室里形成微妙对峙。这起纠纷历经线上开庭未果,线下调解碰壁,却在一次特别的“法官有约”中,找到了皆大欢喜的解决方案。
侯某与杨某的合作始于2023年某工程项目,后因拆迁未到位等原因项目被搁置,而侯某给付杨某的50万元履约金为双方纠纷埋下隐患。在侯某向杨某讨要履约金过程中,双方签订了“履约金退还协议”,但杨某在仅给付了部分后就停止给付。今年6月,侯某一纸诉状将杨某诉至法院,要求杨某返还履约金40万元,并赔偿利息8万元。
首次线上开庭,双方隔着屏幕互不相让;二次线下开庭,杨某称“自己还被其他人告了,且已经是法院的被执行人,原告要逼得太急,只能躺平。”直到第三次走进“法官有约”接待室,案件承办法官郝俊杰通过和双方深入沟通,了解到被告杨某还做有其它生意,且杨某确实有还款意愿。
“侯总,你看杨老板的其他生意还在正常经营,说明他有还款能力,只是周转困难。”郝俊杰说。“其实我也不想他倒闭,那样钱更拿不回来,但是我也害怕越往后拖,钱要回来的希望越小。”侯某态度虽然有所松动,但是对杨某提出的延期付款还是不同意。
之后,郝俊杰又与被告杨某单独进行沟通,告知其侯某虽然也同意延期支付,但是却对杨某不再信任,问其能否拿出让侯某打消疑虑的担保。杨某在思考之后提出:“我一个朋友是公职人员,他如果愿意做担保人,侯某是否同意延期?”这个意外转折让僵局瞬间消融,最终在法官见证下,确认了杨某应返还侯某履约保证金369000元及利息15000元,侯某自愿放弃5000元利息,双方达成延期还款协议,杨某的朋友尚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郝俊杰法官表示:“该案若强行判决,必然又会延伸一个新的执行案件,且已经成为法院被执行人的杨某必将面临更严苛的信用惩戒,杨某就极有可能丧失了偿还能力,对双方而言都是最坏的结局,而调解结案既保障了侯某的债权,又为杨某保留了经营空间。”
从“对簿公堂”到“握手言和”,“法官有约”机制的价值正在于此——通过“背靠背”分析利弊、“面对面”疏导情绪,原本剑拔弩张的侯某和杨某,在签署调解协议后甚至约定后续若有新的工程双方继续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