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遇事靠吵,现在有了村规民约,谁都有章可循,心里踏实多了!”河南省林州市采桑镇涧东村的常大爷拉着采桑人民法庭法官的手,言语间满是激动。这背后,是一起坟地纠纷的圆满化解,更是村规民约赋能乡村治理的生动实践。
不久前,常大爷遇上了件“糟心事”,同村的常某星打算在距离他家祖坟约5米的地块上建坟,这让他难以接受。“我家祖坟在这儿三十多年了,按习俗,他未经沟通就动土,既破坏风水,还影响后代安葬!”常大爷情绪激动地找到村委会求助。
而土地承包权已变更到名下的常某星却理直气壮:“我在自己的土地上建坟,没妨碍任何人,凭啥不能建?”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甚至发生肢体冲突,矛盾一触即发。
放在以前,这类纠纷调解起来格外棘手。涧东村此前在茔地使用、宅基地纠纷等问题上缺乏明确依据,一方讲“民俗风水”,一方谈“合法权益”,调解往往陷入僵局。但这一次,刚修订实施的《村规民约》给出了“标准答案”。
其第二十一条第6款明确规定:“新建坟墓不得妨碍、损害已有坟墓的利益。应考虑三代人的利益,在他人坟前坟后新建坟墓应留20米距离,在他人坟左右建坟应留18米距离;不在同一地块的新建坟墓,应遵循民风民俗,不得以地势差异为由故意制造矛盾。”
依据这一条款,村委会联合采桑法庭干警迅速给出调解意见:常某星可按规定建坟,但必须预留足够距离保障常大爷祖坟相关权益;常大爷在对方合规前提下不得阻拦。白纸黑字的约定让双方心服口服,一场剑拔弩张的纠纷就此平息。
这起纠纷的顺利化解,源于林州市人民法院采桑人民法庭对乡村治理痛点的精准破解。此前,涧东村在房屋建设、排水、宅基地等领域的邻里纠纷频发,因缺乏统一标准,调解难度大、效果不佳。为破解这一难题,采桑法庭主动延伸司法职能,联合村委会、老白调解工作室,启动《村规民约》修订完善工作。
干警们多次深入田间地头、走进村民家中,广泛征集意见建议,既严守法律底线,又兼顾当地民俗风情,最终制定出一套合法合规又接地气的条款,明确了茔地管理、宅基地使用、公共设施维护等关键领域的行为规范——新建坟墓需留足安全距离,宅基地建设不得侵害邻里采光排水权益,公共设施维护实行“谁受益、谁参与”原则……
《村规民约》实施后,涧东村的基层治理焕发新活力,村民遇事先查村规、协商解决成为习惯,自我管理意识显著增强;矛盾纠纷化解率大幅提升,绝大多数纠纷在村级层面就能妥善处置;村风民风持续改善,邻里关系愈发和睦,群众满意度节节攀升。曾经的治理“老大难”,如今变成了乡村善治的“新样板”。
这背后,是“三治融合”理念的生动实践。涧东村以《村规民约》为抓手,传承“任恤遗芬”的道德传统筑牢德治根基,依托法律宣传和制度约束强化法治保障,通过村民自我管理激活自治效能,实现了“村民道德水平高、群众满意度高、纠纷调处难度低”的良好局面。
如今,涧东村的经验已成为周边乡镇学习的标杆。东岗镇、黄华镇、桂林镇、茶店镇等多地纷纷组织村“两委”干部前来取经,林州法院“老白工作室”更是通过专题学习、实地观摩等形式推广经验,还牵头助力东岗镇后郊村等村庄制定个性化村规民约,让法治基因在更多乡土扎根。
下一步,林州市人民法院将持续深化“枫桥经验”实践,总结推广涧东村的成功做法,不断推进“三治融合”向纵深发展,指导更多村庄制定科学合理的《村规民约》,推动形成“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理”的乡村治理新格局,为乡村振兴注入强劲法治动能,让“无讼村”建设在林州大地遍地开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