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思榜样,凝聚力量。3月19日下午,林州市人民法院召开全体干警大会,深情缅怀因公牺牲干警杨景同志,动员全院上下掀起学习热潮,传承榜样精神。党组书记、院长张静出席会议并讲话。党组成员、副院长路晓辉主持会议。
会上,党组成员、副院长赵卫青宣读《林州市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向杨景同志学习的决定》。部分庭室负责人及干警代表结合工作经历,深情回顾杨景同志生前勤勉务实的工作点滴,追忆间几度哽咽落泪。台下干警感同身受,不少人眼眶湿润、热泪盈眶,现场满是不舍与敬意,大家纷纷就深化学习、践行初心作表态发言。
杨景同志于2007年3月入职林州法院,先后在民三庭、执行局、立案庭履职,牺牲前任立案庭送达团队与司法鉴定团队负责人、八级职员。2026年1月30日上午9时41分,他在司法鉴定团队办公室研究工作、拟奔赴送达现场时突发心梗,经全力抢救无效因公牺牲,年仅41岁。其因公牺牲后,安阳两级法院主要领导多次赴家中看望慰问家属,传递组织关怀。
扎根司法一线19载,杨景同志以红旗渠精神为指引,坚守“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初心,在平凡岗位书写不凡答卷。在执行局工作的15年间,他办结案件3000余件,涉案标的额超2亿元,化解大量疑难复杂纠纷,获评全市优秀执行干警、先进个人、执行能手等荣誉。调任立案庭后,他牵头13名送达人员与5名调解员开展工作,年均统筹送达案件5000余件,个人两年内直接参与金融案件送达2651件,覆盖被送达人15800余人,实现程序零瑕疵、群众零投诉。在其推动下,全院送达平均时长缩短至3.5天内,准确率保持100%;调撤率达49.63%、先行调解成功率10.9%,均实现同比提升;2025年当事人满意度位居安阳市基层法院首位;其个人直接负责送达的金融审判,依托高效送达实现审理时长缩短10天,优于全市、全省审理标准,以过硬实绩赢得群众赞誉与同事认可,成为红旗渠精神的忠实传承者、司法事业的坚定践行者。
张静院长在讲话中指出,杨景同志19年如一日坚守基层岗位,以勤勉敬业、默默奉献的作风践行司法使命,用生命诠释了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实干担当的奋斗精神、司法为民的公仆情怀与清正廉洁的高尚情操,是全院干警可信可学的身边榜样,其精神值得永远缅怀与传承。
张静院长强调,学习杨景同志是组织对奉献者的铭记与回馈,院党组已全力做好善后保障工作,为其家属争取相关抚恤待遇,彰显了“组织有温度、奉献有回报”的鲜明导向,这也是强化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组织将始终成为干警的坚强后盾,通过优化考核激励、夯实基础保障,凝聚起“干警奉献事业、组织关爱干警”的良性循环。
张静院长要求,全院干警要以杨景同志为标杆,将学习成效转化为履职实效:一要筑牢忠诚履职的政治自觉,把讲政治贯穿工作全过程;二要养成精益求精的工作习惯,以清单化、销号式管理提质增效;三要践行司法为民根本宗旨,让公平正义直达群众身边;四要强化迎难而上的担当精神,在岗位上争创一流业绩,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
会议号召,全院各部门要将学习活动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相结合,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相融合,对照先进找差距、立足岗位补短板。要以此次学习为契机,凝聚“学先进、树形象、比奉献”的浓厚氛围,把榜样力量转化为奋进动力,为林州法院迈入全省先进行列、服务保障林州市“十五五”规划开局起步提供坚强司法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