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林州市人民法院河顺人民法庭通过审执协同联动,成功化解原告石某与被告房某因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引发的两起关联纠纷,促成双方达成协议并当日履行首期案款,实现“案结事了”。
据了解,原告石某与被告房某发生机动车交通事故,林州法院于2025年11月作出民事判决,判令房某及承保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已足额履行赔付义务,房某因经济困难,尚有129842.05元赔偿款未按期履行,石某据此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阶段。
后续石某因安装假肢产生92080元新的费用,再次诉至法院。审理中,承办法官李静组织调解,因前案执行款未全部落实,原告存顾虑致调解僵局。为彻底化解纠纷,承办法官统筹审执工作,提出“先分期履行前案款项、再支付本案假肢费用”的方案,联动执行承办人牛忠伟协同推进。最终双方达成一致,当日签订相关协议并履行首期案款,纠纷实质性化解。
本案通过审执协同联动,打破个案审理局限,联动执行法官同步推进和解工作,一次性化解同一交通事故衍生的两起关联纠纷并促成首期款项当日履行。该方案既缓解了被告经济压力、保障原告损失逐步兑现,又破解了新旧案件互相掣肘的难题,兼顾当事人实际履约能力,有效避免调解协议流于形式和程序空转、衍生诉讼,为同类涉民生侵权纠纷“案结执了”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