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偷羊终落法网,法官调解讨回“羊”款。9月6日上午,家住河南省林州市东姚镇和横水镇的数名被盗窃羊的受害人及家属专程到林州法院送来锦旗,感谢法官积极主动调解,帮助他们挽回被盗羊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林州市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韩玉某、韩兆某伙同韩唤某、韩某石、龙某(以上三人均另案处理)等人于2010年12月至2011年1月期间,分三次到林州市东姚镇、横水镇的李文某、李吉某和王某家中盗窃羊共计55只,经林州市物价鉴定中心鉴定,被盗的55只羊价值共计人民币42300元。
林州法院受理该案后,法官没有急于开庭作出简单判决,而是首先想到该如何最大程度的挽回被害人损失。主审法官多次到看守所与两名被告人谈话,希望他们能主动认罪,积极退赔,争取宽大处理。后法官与二被告人家属取得联系,经过耐心细致的思想教育和法律宣讲,二被告人家属均表示愿意主动代为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并将42300元赔偿款交到法院。失窃羊的被害人当获悉法院为他们讨回“羊”款,激动不已,执意要为法官送面锦旗表表谢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