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快审快报

【渠畔天平 · 小案大民生】几番调解,帮我重返三尺讲台

发布时间:2026-09-04 08:03:57




    “真的太感谢李庭长了,帮我解开了心结,还让我重新回到了热爱的讲台!”近日,顺利重返教学岗位的小赵特意致电感谢案件承办法官,心情格外激动。多年的从教生涯是小赵坚守的初心与赖以生活的事业,突如其来的无故解聘,让他陷入维权困境、倍感无助。所幸在林州市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李哲青的倾力调解下,这起棘手的劳动争议纠纷圆满化解,帮他守住了热爱的教师岗位。

    突发停岗引争议 劳资纠纷闹至法院

    2025年下半年,在一个民办学校任职多年的小赵老师遭遇突发变故。校方未出具任何书面解除文件,直接关闭其校园门禁权限,致使其无法正常到岗授课。次日,校方管理人员当面告知小赵,学校不再聘用他。

    突如其来的解聘让小赵难以认同,他认为校方程序违规、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为此,小赵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校方支付违法解聘赔偿金、补发被拖欠工资,返还违规收费并补缴社保。仲裁委仅支持了小赵部分诉求。因对仲裁结果不满,小赵最终向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并未简单看待这起普通劳资纠纷。“一纸判决只能分出对错,却很难真正化解矛盾,不仅会影响教师的职业前途,也不利于学校稳定办学。”李哲青表示,若简单一判了之,只会加深双方对立,无法实现案结事了。

    庭审厘清过错 找准矛盾调和契机

    庭审中,校方道出了解聘缘由。校方辩称,小赵任职期间多次无故旷会、学生管教方式不当,存在违反师德和校规的行为。此外,其班级发生学生纠纷,校方协调处置并赔付费用后,由小赵承担了相应赔偿。校方认为,小赵的行为扰乱教学秩序、损害学校声誉,故而作出解聘决定。

    承办法官逐条核实案件细节,客观厘清双方责任。法官对小赵坦言:“校方举证的违规行为属实,你的教学管理存在明显疏漏,这是纠纷产生的主要原因。”同时,法官也明确指出校方用工瑕疵:“用人单位解聘员工必须履行书面法定程序,校方擅自关停权限、口头解聘的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侵害了劳动者合法权益。”

    法官发现,双方矛盾虽深,但仍有调和空间。小赵教学能力扎实,深耕一线多年,职业态度端正;校方也需要稳定师资保障教学发展,并非彻底不愿留用员工。相比生硬判决,调解才是双赢的最优解。

    多轮耐心调解 劳资冰释前嫌重携手

    找准矛盾症结后,法官开启多轮调解工作。一方面向小赵普法释理,引导其正视自身履职过错、主动整改提升;另一方面与校方负责人深入沟通,细致分析利弊。

    “持续诉讼会耗费大量人力物力,还会影响学校口碑。赵老师任教多年,教学经验成熟,只要整改到位,依旧能为学校教学出力。”法官的耐心沟通,让校方逐渐放下对立心态。

    经过多轮背对背沟通与面对面协商,小赵深刻认识到自身不足,主动承诺今后严守师德校规、规范教学管理。校方也体谅小赵对教育事业的坚守,愿意给予其改过机会。校方负责人说道:“育人是学校的初心,我们也珍惜踏实从教的老师,愿意再给彼此一次机会。”

    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学校与小赵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恢复其工作权限、持续缴纳社保;小赵承诺规范履职、严守校规。一场拉锯许久的劳资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劳资纠纷一头连着劳动者的生计前途,一头连着用人单位的平稳发展,看似普通的民事案件,实则关乎群众切身利益和行业和谐稳定。”承办法官李哲青表示,司法办案不止有尺度,更有温度,本案通过调解,既纠正了教师履职不规范问题,也补齐了学校用工短板,在保障劳动者权益、护航企业良性发展的同时,实现了矛盾根源化解。

责任编辑:李广    

文章出处:河南省林州市人民法院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6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