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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州法院五项措施深入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

  发布时间:2011-11-16 08:27:30


    全省法院“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后,林州法院党组迅速行动,先后召开院党组会和院务会进行安排部署,采取五项措施确保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取得实效。

    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体干警站在促进和谐、保障民生的充分认识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的重要意义,迅速将思想行动统一到全省法院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要求上来,通过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切实维护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

    二是迅速行动,周密部署。结合实际,制定出台《林州法院“拖欠农民工工资集中办理”活动实施方案》,各部门因地制宜,完善措施,细化责任,分解任务,责任到人。对排查出的涉及农民工工资案件逐案登记,建立工作台账,列明案件所处阶段、涉案人数、涉案金额、处理情况等内容。

    三是强化措施,便民利民。开辟涉及农民工工资案件绿色通道,实行立案、审理、执行三优先。加大巡回办案力度,抽调业务骨干组成涉农民工工资案件巡回审判庭,积极推行就地立案、就地审判、就地调解、就地结案。

    四是注重协调,着眼创新。探索完善拖欠农民工工资纠纷案件办理工作机制,尝试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房和城市建设、信访、工会、劳动保障监察等部门的协调,调动各方力量,合理化解矛盾。

    五是及时汇报,强化督促。及时向市委、人大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加强与政府的沟通协调,争取市委、人大、政府的重视支持。明确由监察室负责对集中办理活动进行督导,实行周通报制度,对工作措施得力、效果较好的部门给予通报表扬,对措施不力、效果不佳的部门给予通报批评。

责任编辑:李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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