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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州法院成立安阳市首家金融审判庭和金融执行庭

  发布时间:2011-11-30 09:13:27


    为贯彻落实省高院《关于在全省法院推广金融审判庭的意见》,防范金融风险,林州市人民法院积极向林州市委、政府汇报,争取市委、政府支持,11月28日,经林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林州市人民法院率先成立了金融审判庭和金融执行庭。金融审判庭和金融执行庭的职责主要是负责本院金融民商事案件的审理和执行,向金融机构发布金融案件审判、执行信息及典型案例,向有关部门提出有关金融案件的司法建议。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血液和命脉。金融的安全、有序、高效、稳健运行,对于经济发展、国家安全以及社会稳定至关重要。如果金融不稳定,势必会危及经济和社会的稳定,影响改革和发展的进程。 随着改革的深入,金融形势不容乐观,成立金融审判庭和金融执行庭,由审判经验丰富、法学功底扎实的法官组成合议庭,对证券、期货、保险、票据等金融案件及新类型金融案件实行专人专业审理和执行,有利于公正高效地审理和执行各类金融案件,依法保护金融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有效制裁金融违规和欺诈行为,防范金融风险,有力维护金融安全。

    金融审判庭和金融执行庭的成立, 为依法维护国家金融安全,加快林州建设三省交界区域中心城市和加快中原经济区建设,加强社会管理创新,提供了更加有力的组织保障,为林州法院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奠定了坚实基础。

责任编辑:李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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