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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州法院举办新《民事诉讼法》专题讲座

  发布时间:2013-02-21 13:47:11



林州法院新《民事诉讼法》专题讲座现场


河南省高院民三庭副庭长宋旺兴授课

    新修改的《民事诉讼法》将于2013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了更好地解读新《民事诉讼法》,帮助法官准确领会和把握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的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确保新民诉法在审判实践中得到全面、正确、有效的贯彻执行。2月21日,林州法院特邀河南省高院民三庭副庭长宋旺兴就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作为期两天的专题讲座。法院100余名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参加了培训。

    据了解,宋旺兴同志是武汉大学民商法学博士,现任河南省高院民三庭副庭长,并担任省法官学院常年教师,还经常到高等院校、各地法院进行授课,他本人在民商法方面有着深厚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审判实践经验,发表学术论文20余篇。宋旺兴副庭长对新增设的诚实信用原则、公益诉讼、证据采用规则、管辖制度、小额诉讼程序有哪些限制条件、特别程序制度、执行和解实践中如何认定和解协议存在欺诈、胁迫情形以及由谁来认定等众多疑问等重点内容作了逐一解读。

    参加授课的法官们表示,本次讲座将进一步加深法官们对新民诉法的理解和认识,为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在审判实践中得到正确、全面、有效实施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另悉,法院此次讲座结束后将对全体参课人员进行闭卷考试。

责任编辑:李广    

文章出处:河南省林州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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