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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州法院实行“三同步、两公开”庭审取得良好效果

  发布时间:2013-03-20 09:42:58



庭审现场

    为进一步落实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2013年3月14日上午,林州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开庭审理的一起销售假药案件,实行“三同步、两公开”,即同步录音、录像、同步记录、同步显示庭审记录,公开显示庭审证据、公开展示适用的法律法规,取得了良好效果。

    庭审后,旁听人员纷纷表示,庭审“三同步、两公开”使司法更公开、更透明、有利于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表达权。案件合议庭成员表示,庭审“三同步、两公开”是落实司法公开,深化司法改革的重要举措,极大考验法官的庭审驾驭能力,有利于提升法官的司法形象,有利于树立法院的司法权威。

责任编辑:赵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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