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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州法院开展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活动

  发布时间:2013-04-18 17:34:54


    根据上级法院统一部署,河南省林州市人民法院从4月1日起集中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活动。此次活动主要目标是依法严厉打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依法严惩国家工作人员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领域的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案件,促进食品药品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一是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林州法院党组高度重视,认真贯彻专项活动的要求,制定了详实的工作方案,确立了指导细想,目标任务,制定了工作重点。成立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并且组成专门审理此类案件合议庭,同时主要领导亲自挂帅、亲自研究、亲自督导,分管领导要做到具体抓、抓具体,切实为专项活动的顺利开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是明确重点,强化力度。此次专项活动重点打击发生在食品生产、加工、流通、检验检疫、进出口和餐饮服务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案件;严肃惩处乳制品、饮用水、食用油、肉制品、食品添加剂、基本药品、疫苗等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重点品种生产经营、监督管理过程中发生的案件;从严惩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背后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同时,要求对社会高度关注的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进行集中公开审理和宣判,并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和社会各界人士旁听。 4月17日下午,林州法院对贾留山等6人销售假药案件进行了集中宣判,依法判决贾某等6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至拘役二个月不等刑期,并分处罚金十万元至四千元。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参加了旁听,取得了旁听群众和各界人士的高度评价。

    三是扎实推进,提升效果。林州法院制定了相关的工作安排,严格适用法律,秉公办案,对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将依法从快从严审判,特别是对故意犯罪、累犯、惯犯、共同犯罪中的主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以及销售金额巨大的犯罪分子依法重判重罚,并从严把握对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分子及相关职务犯罪分子使用缓免刑的条件。对此类案件,通过公开审判、组织各界旁听、及时发布审判信息、庭审直播、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典型案例等方式进行宣传,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实现社会公正和阳光审判,同时扩大案件审判的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李广    

文章出处:河南省林州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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