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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州法院开设“晚自习” 干警集中学习“充电”忙

  发布时间:2013-09-10 10:48:43









    9月9日晚,河南省林州市人民法院办公楼灯火通明,原来是法院干警在上“晚自习”。为确保“正风肃纪”百日整顿活动学习阶段部署落到实处,同时妥善处理好“工学矛盾”,林州法院干警以庭室为单位每晚7点至9点分别组织集中学习,院长李玉清带领法院班子成员带头参加学习,发挥了领导干部的带头表率作用。

    林州法院全体干警和其他工作人员积极参加了晚上的集中学习,学习热情高涨,院领导和各庭室负责人以身作则,营造了良好的学习氛围。在深入学习领会各级领导重要批示和讲话精神的同时,重点学习了习近平在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活动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违反八项规定中纪委通报8案例和十八大精神及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关文件汇编。同时,《公务员法》、《法官法》、《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法院职业道德规范》等也列入重点学习内容。

    林州法院党组对开展好此次整顿学习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全体干警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安阳市、林州市安排部署上来,积极投身于学习整顿活动中,切实把这次学习整顿活动作为提高思想认识、提高理论水平、提高自身修养、提高工作能力的过程,不断增强学习整顿活动的自觉性和紧迫性,真正使审判工作的指导思想统一各级党委、上级法院决策精神上来。二是根据院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的具体要求,不折不扣地抓好学习,确保干警集中学习时间不得少于20 个学时。要做好学习笔记,写好学习体会,做到真学、真懂、真用,真正从思想深处触及灵魂,提高认识。三是院领导班子要率先垂范,带头参加学习,带头整改,用自己的一言一行去影响和带领大家积极参加学习整改,积极引导全体干警深入学习理解“正风肃纪”整顿活动内涵,在审判工作中坚定不移地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四是每一名干警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投身到各项工作中去,在本职岗位和具体工作实践中,始终体现群众路线实践活动的理念和要求。通过”正风肃纪”活动,努力做到在思想认识上有新提高,在解决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及审判作风、审判纪律等方面有新突破,使人民群众感受到新变化新气象。

责任编辑:李广    

文章出处:河南省林州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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