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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州法院开设“晚自习”正风肃纪效果好

  发布时间:2013-09-12 09:50:29


    为深入推进正风肃纪活动,林州法院在全院实施“晚自习”制度。全体干警通过上“晚自习”,深刻领会各级领导关于正风肃纪的批示讲话精神,认真学习活动方案要求,真正做到了入脑入心、触及灵魂。

    一是明确学习内容。学习内容详细具体,每天晚上学习3至4个文件,利用一周时间把各级领导重要批示和讲话精神全部学习完毕。

    二是严格学习时间。学习时间为每天晚上7点至9点,一个小时自我学习,记录学习笔记;一个小时撰写心得体会,每天晚上至少500字。

    三是丰富学习形式。党组率先垂范,全体班子成员统一到五楼会议室集中学习。各部门负责人召集部门所有干警(包括临时聘用人员)在一个地方,交流心得,领会实质。

    四是严明学习纪律。“晚自习”实行主管点名制度,不得无故缺席,因故请假的要安排补课。对不遵守学习制度无故旷课的,严格按照“三个一律”要求进行责任追究。

    通过“晚自习”这一形式,极大激发了全体干警的学习热情,干警开展正风肃纪活动的自觉性得到明显提高。

责任编辑:李广    

文章出处:河南省林州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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