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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联动调解 叔侄握手言和

  发布时间:2013-09-24 20:28:42


    昨日,林州市人民法院民一庭与开元街道办事处下申街村委会共同联手调解一起叔侄反目的物权保护纠纷案件,双方三年矛盾一朝得以化解。

    据了解,原告龙某文系被告龙某叔父,原告与被告在林州市下申街村共有一处老院落,其中龙某文有东屋2间土坯房及院落共计60余平方米。原告龙某文早年参军,是一名80余岁的退伍老军人,后在北京工作,现长期在北京定居。

    2010年冬,被告在原告与其共有的院落上新翻建房屋一处,占用了原告的旧房屋,为此,双方发生纠纷,经多方调解处理未果,原告遂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对他的房屋停止侵害、排除妨碍并恢复原状。

    林州法院在受理该案后,原告老两口专门从北京回来,在林州租房暂住,做好了长期打官司的准备。原告身患癌症数年,身体状况极差,期间还多次到市信访局反映问题。在法院审理期间,老两口情绪激动,坚持要求被告把新房拆掉,还其土坯老房屋原状。

    为妥善化解双方矛盾,法院副院长宋建军带领法官专门去开元街道办事处进行协调沟通,商讨研究如何解决问题,开元街道办事处郭强书记高度重视,亲自安排下申街村委会相关负责人配合法院为双方当事人做思想工作。

    法院和下申街村委会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对他们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明之于法,经过法官与村委会干部的多次开展调解工作,双方当事人终于达成协议,并握手言和。原告老两口也高高兴兴回北京去了,此案得以妥善解决。

责任编辑:李广    

文章出处:河南省林州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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