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只有在田间地头才能倾听到最真实的来自百姓的诉求,只有在生产一线才能更真切的体会到群众的疾苦。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体现在法院工作就是要按照周强院长的要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翟树全作为一名数十年扎根于基层的最普通的司法工作者,用他执着的坚守奉献着自己的青春和热血、用他坚定的信念践行着一名共产党员对百姓的承诺和忠诚。我明白作为一名基层法院工作者每天工作的琐碎和辛劳,也懂得一名基层法官在不被信任和理解时的委屈和苦闷。但,深入了解学习过翟树全的事迹后,仍然被深深地触动。二十多年的坚守,需要多么坚韧的毅力;二十多年的奉献,需要多么坚强的信念;二十多年时光荏苒,改变的是容颜;二十多年岁月流转,不变的是对群众赤诚的情怀。放弃大城市的优越生活、放弃可以的提拔升迁。他的心里只有百姓,只有当事人。他,殚精竭虑的,是如何化解邻里之间的纠纷,让拳脚相向的双方冰释前嫌、握手言欢;他,牵挂心头的,是怎样调和夫妻之间的矛盾,使恶言相向的双方坠欢重拾、破镜重圆。给人温暖的感觉,不一定是灯火阑珊的通明,有时候一盏小小的烛光、微弱的光亮最是给人温馨的慰藉。雷锋精神之所以伟大,就表现于他的平凡;翟树全之所以高尚,就体现在他的普通。这些普通和平凡正是因为有了日积月累和年复一年做注脚,才衬托出伟大和高尚,才成就了无数个雷锋和翟树全。
“民不患贫,患不公”,法院工作的性质决定了法院人心中的天平应当一边是是非曲折,一边是法律适用。裁判文书上不经意的小错误,都可能给当事人的利益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害;偶尔的一次枉法裁判,都可能给人民法院的形象造成长久的败坏。为人民服务,就是要设身处地真心实意的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司法为民,就应当耐心细致严谨认真的跟当事人释法明理。农村法庭的工作不好做,因为全都是些琐碎的街坊邻里纠纷和婚姻家庭矛盾,这些纠纷和矛盾,有时根本没有所谓的对与错和是与非,往往这样的琐事最难处理,除了方式方法,还要注重态度,只有俯下身子,像翟树全一样以一个邻家大哥的形象和当事人双方坐到一起,用拉家常的方式解决起来更有效果,翟树全用这样的方式,二十多年间共审结各类案件2500余起,调撤率达到90%以上,且无一错案、无一超审限,获得了百姓的信任和爱戴,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体制转轨、利益格局调整和各种矛盾凸显的关键时期,在这样复杂的环境背景下,如何做好法院工作,如何真正的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如何用好法律赋予的审判权,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利权益,有效的预防和打击犯罪,是值得我们每一个司法工作者思考的问题。而翟树全用20多年扎根基层、立足本职的兢兢业业为我们做出了表率、指明了方向。新时期坚持群众路线,就是要像翟树全一样真正的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理念,群众有困难,党员应当责无旁贷,人民有需要,法官应当挺身而出。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如果多一些像翟树全一样的好法官,多一些不计个人得失、一心为民的好典型,将会在全国法院系统形成一支公正、廉洁、忠诚、为民的司法队伍。
翟树全是一种力量,带给我们震撼、感动和温暖;翟树全是一面镜子,值得我们每一个人对照自己、反省自己、改进自己;翟树全是一盏明灯,引领着我们、激励着我们、鼓舞着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