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州法院数字审委会系统于去年投入使用以来,规范了审委会工作程序,提升了工作效率与质量,取得较好效果。
一是提升了工作效率。审判委员会的工作主要包括案件信息传递、案件材料展示、会议讨论决议、会议过程记录等工作流程,而采用人工管理、纸质信息传递的方式,产生了文档繁多、信息流转不畅等问题,对审判委员会工作效率的提高造成了障碍。使用这套系统后,审委会工作全部实现数字化管理,促进审判委员会规范、高效、标准化运行。截止到目前,2013年我院共召开审委会33次,讨论各类案件210起,非案件议题13起。
二是提高了案件质量。数字审委会系统将过去会议中的纸质案件材料传阅的方式,改为电子化材料显示,在会议过程中,汇报人可以将案件材料、证据等信息投放到会议室大屏幕上进行显示,为会议讨论提供更加直观清晰的证据展示,便于审委会委员全面掌握事实与证据,提高了案件质量。据统计,今年我院判决案件被上级法院发回、改判率为1.03%,较去年下降3%。
三是加强了安全保密。审判委员会工作属于保密性较高的工作,数字审委会系统不但对审判委员会工作提供有效的信息化辅助,而且通过权限设置,保证审判委员会工作内容的安全保密,防止重要信息因纸质材料遗漏而被泄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