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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州法院审委会规范开展小额诉讼工作

  发布时间:2013-12-13 11:34:11


    为保障和便利当事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保证人民法院公正、及时审理小额诉讼案件,林州法院审委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有关精神,采取三项有力措施认真组织开展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民事案件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积极的社会效果。

    一、加强宣传,释明权益。国庆节前后,我院在立案大厅通过展板的形式向当事人宣传小额诉讼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相关法律规定,并组织当事人、律师等广泛参与讨论,及时认真总结分析反馈的信息,派专人对当事人提出的问题进行讲解,同时印发《小额诉讼须知》到各律师事务所及法律援助中心,释明小额诉讼程序中当事人所拥有的相关权益等,使大家对小额诉讼有了全面的认识。为下一步开展审理工作打下来坚实的基础。

    二、完善规章,形成制度。为进一步规范小额诉讼的受理范围以及审理过程,2013年10月25日,我院审判委员会第48次会议讨论通过了《林州市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相关问题的实施意见》,确定了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范围,小额诉讼程序与简易、普通程序转换问题,以及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案件应注意的其他情况等。会议还讨论通过了《小额诉讼须知》、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的案号及结案调解书、判决书的样式等一些列相关文件。为我院进一步更好的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民事案件提供了制度保障。

    三、认真学习,严格落实。 会议后,我院正式下发林法审委[2013]6号文件,并组织全院民事审判法官认真学习、讨论适用,掌握了《实施意见》的具体要求,并认真开展了此项工作。截止到目前,我院已开展适用小额诉讼审理案件10起,有力的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并节约了司法资源,提高了司法效率,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李广    

文章出处:河南省林州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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