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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州法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召开

  发布时间:2014-03-19 19:01:25


    3月19日下午,林州法院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党组书记、院长李玉清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会上,党组成员、副院长、政治处主任宋建军传达了中央、省委、安阳、林州市委关于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关精神,审议通过了《关于成立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林州市人民法院关于成立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林州市人民法院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各小组职责分工》、《林州市人民法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4个文件。林州法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人员参加。

    为切实抓好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各项工作,党组书记、院长李玉清提出四点要求:

    一是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开展党的第二次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在第一次活动的基础上结合党的八项规定进行的,这是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在思想上要高度重视。

    二是要认真组织,努力工作。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从3月开始,到九月结束,时间长,跨度大,任务重,即使加班加点,也要做好各项工作。

    三是要分工负责,相互配合。为了开展好此项活动,领导小组成立了办公室,办公室又分设五个组,各组要按照分工有序开展工作,同时要相互配合,高效开展工作。

    四是要严格要求,严厉追责。对于活动中的每一项工作要全心全意、认真细致、不出纰漏,对于工作不负责任、马马虎虎,影响活动开展的,要严厉追究责任,以确保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各项工作有效开展。

责任编辑:李广    

文章出处:河南省林州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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