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林州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积极探索人民观审团参与案件审理机制,针对一些典型案例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案件,随机从观审团库抽取7-9名成员参与庭审并独立发表意见,合议庭会充分考虑观审团意见后依法作出判决。
人民观审团制度是我省在人民陪审团试点基础上又一种群众参与司法的创新模式,组织人民观审团旁听观审,使群众近距离参与审判活动,对案件处理发表意见,在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方面进行了积极有益的尝试。
2013年9月17日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尚某涉嫌故意杀人犯罪一案。在全国率先开展了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律师代表、媒体代表和群众组成的人民观审团全程参加了庭审, 庭审结束后,合议庭在充分听取了人民观审团的量刑意见后,当庭作出了判决,得到了社会各界一致好评。林州法院在认真学习中院的观审团参与审理案件的经验后,积极大胆尝试,根据院党组安排,迅速建立了一个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律师代表、媒体代表和群众组成的830人成员库,随机抽取的观审团成员对一些典型案例参与观审发表意见,截止2014年4月16日林州法院随机抽取观审团参与案件10件,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观审团参与的案件使庭审活动更加公开透明,法院能更直接的充分听取民意,判决合法合理合情,群众切实感受到了公平正义。此举创建了司法民意沟通表达新机制,推进了司法民主化,是人民法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具体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