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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公告
·2024年,林州法院行政案件新收155件,其中行政一审案件新收70件,较上年同期减少57.58%,新收非诉审查案件82件,较上年同期减少8.89%,行政赔偿3件,较上年同期减少50%。一、案件类型及分布情况从主体类型上看,新收行政案件中,道路交通管理类56件,占新收总数的36.13%;工商行政类16件,占新收总数的10.32%;林业行政管理9件,占新收总数的5.81%;环境保护管理类7件,占新收总数的4.52%;土地行政管理类7件,占新收总数的10.32%;劳动、社会保障行政管理5件,占新收总数的3.23%。从行政行为看,新收行政案件中,行政处罚34件,占新收总数的21.94%;行政行为16件,占新收总数的10.32%;行政征收或者征用1件,占新收总数的0.65%。二、综合治理建议1、加强行政行为规范化。一是针对行政处罚案件。由于行政处罚案件在新收行政一审案件中占比较高,各行政部门应强化执法培训,确保处罚依据准确、程序合法。通过定期开展案例研讨与培训课程,提升执法人员对法律条文的理解与运用能力。二是规范行政行为流程。对于行政登记、许可、征收或征用、给付等各类行政行为,各部门需梳理并完善内部操作流程,明确职责分工,减少因流程不清晰导致的纠纷。2、加强道路交通管理:道路交通管理类案件在新收行政一审案件中占比达 36.13%,加强对交通法规的宣传普及,定期开展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3、完善行政赔偿机制。出现行政赔偿情况时,应及时、公正地进行处理,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同时,通过案例分析总结经验,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4、强化部门协作。不同行政部门之间应建立常态化的沟通协作机制,共同研究解决行政案件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通过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等方式,提高行政效率,减少行政争议。
· 2024年1-12月份,林州市人民法院民事一审案件共新收11781件,较去年同期增长8.00%。经统计,民事案件数量最多的是民间借贷纠纷、劳务合同纠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离婚纠纷、买卖合同纠纷、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等。具体情况如下: 一、主要几类民事案件的类型及增比态势   2024年1-12月,我院新收的各类主要案由增长情况如下表: 从上表中可以看出,2024年1-12月份,我院新收民事一审案件中,“民间借贷纠纷”新收案件数最多,达2667件,占新收总数的22.645%,较去年同期上升14.56%;其次是“劳务合同纠纷”新收为1601件,占比为13.59%,较去年同期上升53.06%;“金融借款纠纷”新收为1247件,占比为10.58%,较去年同期上升3.14%;“离婚纠纷”,新收1242件,占比为10.54%,较去年同期下降15.63%;“买卖合同纠纷”新收为1179件,占比为10.01%,较去年同期上升26.50%;“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新收387件,占比为3.28%,较去年同期下降15.50%。 二、案件变化原因分析 2024 年 1 - 12 月,林州市人民法院民事一审案件新收 11781 件,较去年同期增长 8.00%。其中,民间借贷、劳务合同等纠纷较为突出。案件数量的变化受到多种因素影响。 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增长 14.56%,主要原因在于经济活动活跃度提升,民间资金流动频繁。随着市场发展,个人和企业融资需求增加,民间借贷成为重要融资渠道,由此产生的纠纷也相应增多。 劳务合同纠纷增长幅度高达 53.06%。一方面,经济发展带来劳动力市场规模扩大,用工数量增加,劳务关系更为复杂;另一方面,劳动者法律意识增强,对自身权益保护更加重视,当权益受损时更倾向于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上升 3.14%,反映出金融机构业务拓展,信贷规模扩大。尽管整体增幅不大,但新收案件数仍处于较高水平,表明金融借贷市场存在一定风险。 离婚纠纷案件数量下降 15.63%,可能是由于社会观念逐渐转变,对婚姻的态度更加理性,婚前辅导、婚姻咨询等服务增多,帮助夫妻更好地处理婚姻关系中的问题,减少了离婚纠纷。 买卖合同纠纷增长 26.50%,这与市场交易活跃有关。随着经济发展,各类商品交易频繁,合同履行过程中因质量、价款、交付等问题引发的纠纷随之上升。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下降 15.50%,或许得益于交通管理措施加强,道路基础设施改善,以及人们交通安全意识提高,使得交通事故发生率降低。 林州市人民法院民事一审案件数量及类型的变化,是经济、社会、观念等多方面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了解这些变化原因,有助于法院更好地应对案件审判工作,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和《信访工作条例》,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按照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法院接访处访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将持续开展院领导大接访活动,真实了解和把握群众所思所想所忧所盼,真正把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一、接访地点林州市人民法院信访接待室(红旗渠大道与王相路交叉口西北180米)。二、接访时间安排(见上图)三、相关事项1.院长接待实行预约登记制,按照预约顺序安排接待,预约电话为:0372-6162094;2.请来访群众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多人反映同一事项请选派一名代表;3.对已接待的信访事项,不再重复接待,请耐心等待办理结果;4.来访群众请服从工作人员安排,自觉维护接待秩序。特此公示林州市人民法院2024年7月26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11月10日至2024年1月10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中共林州市人民法院党组进行了巡察。2024年3月7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向中共林州市人民法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一、党组履行主体责任情况(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巡察整改的政治责任。(二)强化组织领导,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三)强化督导调度,确保巡察整改落实到位。(四)强化成果运用,持续放大巡察整改效应。二、反馈问题整改情况(一)组织领导不力,推进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工作力度不够1.学习谋划不到位。整改情况:(1)深刻剖析与学习。班子成员在民主生活会上对自身政治工作情况进行深刻剖析和自我批评,深入学习并解读《意见》精神,确保全体党组成员充分理解和掌握文件内容。组织全院干警学习《意见》,确保人人受教育、人人有提高。(2)集中学习。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专门会议,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最新指示、全国“两会”期间的重要讲话及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政府的相关文件。(3)专题党课及宣讲。党组书记、院长张屹为全院干警讲授专题党课,邀请林州市委党校黄鹏阁老师进行专题宣讲,进一步提升广大干警的政治站位和责任担当。(4)学习谋划落实到位。通过集中学习《意见》,进一步明确方向,理清思路,压实责任,推动中央关于政法队伍建设的决策部署和《意见》精神全面落实。完善和强化落实工作机制,确保党中央精神和上级政策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建立责任追究机制,确保上级部署精准落地、执行不变形。整改结果:已完成。2.督促检查不深入。整改情况:(1)统一思想,凝聚共识。组织召开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会议,分析研判巡查整改中反映的问题,明确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明确工作方向、压实工作责任。(2)加强学习,提升素质。4月7日在我院内网要事通告栏发布理论学习资料汇编,4月11日以部门为单位组织全体在职在编干警开展理论学习测试。(3)强化监督,确保实效。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印发《林州市人民法院关于成立政治理论学习监督检查小组的通知》,监督检查落实党组“第一议题”、党组理论中心组以及支部学习的具体情况。(4)督促检查常态化。成立了政治理论学习监督检查小组,对“第一议题”、中心组学习、部门学习及支部“三会一课”开展情况进行全覆盖检查,各项制度不断完善,监督检查成为常态。进一步深化了思想认识,全院干警保持学习的劲头不放松,并坚持在学以致用上下功夫,保证理论学习教育全覆盖、零死角。整改结果:已完成。3.工作效果不明显。整改情况:(1)院长亲自包办,分管院领导担当作为,发挥头雁效应,带动全院干警主动转变办案理念,调整工作思路,适应整改新形势新要求。依托“四类案件”监管平台压实院庭长责任,助力提升案件质效。(2)加强审判管理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审判管理精细化水平。(3)修订完善员额法官绩效考核办法,加大上诉率等重点指标考核分值,发挥好考核“指挥棒”作用,对10名员额法官进行岗位调整。制定《林州市人民法院调研宣传信息绩效奖励办法》,激励员额法官和法官助理积极参与调研信息撰写,激发办理精品案件热情。(4)强化案件全流程调解,促推实质性化解纠纷。安排专职调解员与业务庭结对子,参与诉中调解,加大服判息诉率等考核分值,更多地实质性化解纠纷。(5)以“阅核制”为重要抓手,压实院庭长监管职责。进一步加强与上级法院的沟通,坚持发改案件讲评制度,更好发挥审委会、专业法官会议作用,统一裁判尺度,提升裁判质量。整改结果: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二)政治建设薄弱,少数干警政治忠诚的思想根基树立不够牢固1.主题教育落地不实。整改情况:(1)规范组织生活,加强政治建设。制定印发《林州市人民法院支部组织生活细则》,对各支部组织生活做出详细要求,督察室开展抽查督导。各支部组织生活开展日益规范,政治理论学习不断加强。(2)开展剖析,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班子成员就本人在主题教育期间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剖析。班子成员在“学”上用真功,在“管”上加力度,形成上行下效、监督有力的整体联动效应,引领学习教育扎实有效开展。整改结果:已完成并长期坚持。2.筑牢政治忠诚存在短板。整改情况:(1)深刻认识我院在教育培训方面存在的问题,经党组研究安排,组织我院员额法官和法官助理等76人赴西南政法大学政治轮训。(2)结合林州法院工作实际,制发《林州市人民法院2024年度政治教育工作计划》《林州市人民法院政治轮训工作计划》《林州市人民法院关于成立政治理论学习监督检查小组的通知》,对我院政治理论学习做出明确安排,并进一步明确监督检查责任。(3)4月11日由政治部组织全体在职在编干警开展理论学习测试。整改结果:已完成并长期坚持。3.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整改情况:(1)组织开展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会议,对巡察整改中反映的问题进行分析、研判,明确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强化压力传导,切实扛稳抓牢主体责任。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强化了担当意识,认真履职尽责,切实把主体责任扛稳、抓牢、做实。(2)制定印发《林州市人民法院意识形态工作细则》,明确责任分工,严明工作任务;及时更新完善意识形态领导小组人员,压紧、压细、压实以党组书记为组长的意识形态领导责任。切实形成院长统一领导、分管院领导齐抓共管、宣传部门组织协调、全院各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3)4月15日召开全院意识形态工作培训会,全体在编干警及临聘人员参加。会上观看了意识形态工作专题讲座,帮助干警全面系统了解了意识形态工作的内涵、重要意义和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方式方法,有力促进我院意识形态工作更好开展。(4)建立意识形态工作定期汇报和研判机制,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分析研判,提出整改措施。党组每半年专门听取部门意识形态工作汇报和研究部署全院意识形态工作,根据计划严格落实,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分析研判,提出整改措施。整改结果: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三)违纪违法问题屡禁不止,少数干部不收敛、不知耻造成恶劣影响1.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两个责任”履行不到位。整改情况:(1)年初制定《林州市人民法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书》,各班子成员和部门负责人签署责任书并严格对照责任内容,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对分管人员的监督管理。(2)坚持惩治腐败力度决不减弱、零容忍态度决不改变,紧盯关键岗位,注重抓早抓小,坚决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整改结果:已完成并长期坚持。2.“室组地院”联合监督试点工作有待进一步探索规范整改情况:(1)3月26日,我院督察室到安阳市中院参加2024年全市法院督察骨干督察业务培训,培训后将培训资料及督察工作重点向相关督察工作人员进行了传达学习,进一步谋划好2024年我院督察工作各项抓手。(2)对“室组地院”联合监督试点工作进行全面复盘。(3)对“室组地院”试点工作阶段进展进行调查研究,形成《调研报告》,分析仍然存在的短板和薄弱环节,针对性更新汇总完善《领导班子职责清单》《分案策略》《审委会议事规则》等数十个制度文件,形成长效机制。(4)针对上级监督和日常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即整即改、立行立改,存在问题的部门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形成整改剖析材料,研究整改措施,问题早发现、早制止、早纠正、早解决,进行“一查二分析三改进”,即查制度学习传达不到位、分析管理不到位原因、改进工作具体措施,发挥督促查纠、防范制约、保障服务职能,积极引导干警自觉遵章守纪、廉洁自律。整改结果:已完成并长期坚持。3.深化自查自纠工作仍需持续发力。整改情况:(1)今年以来,对林州市纪委转来的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学习三次,分别围绕《林州纪委关于纪律作风检查情况的通报》《中共安阳市纪委关于严禁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违规吃喝的通知》《安阳市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宣传教育》开展警示教育。(2)3月20日,我院专题开展关于落实巡视巡察反馈整改推进集中警示教育以案促改活动,对八起全市法院典型案例进行以案促改,每名干警均高质量撰写个人剖析材料和心得体会,进一步加强思想震慑。(3)根据近年来我院发生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件,编写典型案例2则,供全院干警警示学习。(4)3月15日,根据市纪委要求,全院自上至下逐级自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方面存在的问题。(5)3月19日开展滥用职权收受企业财物问题专项整治,全院自上至下逐级自查,排查我院与企业交往中是否存在滥用职权、收受企业财物等以权谋私的问题。(6)常态化开展顽瘴痼疾自查自纠,加强对院内18个部门的监督管理,收到《常态化开展执法司法顽瘴痼疾排查干警月自查表》54份。整改结果:已完成并长期坚持。4.纪律执行不到位问题异常突出。整改情况:(1)深刻认识我院存在的上述问题,全面认领问题,深入反思。(2)对照处分台账对今年以来评先表彰人选严格把关,对未受过处分人员和部门出具廉洁证明。(3)建立晋级、评先表彰工作体系,形成任何晋级、表彰奖励均需经过政治和廉洁审查的前置程序,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整改结果:已完成并长期坚持。(四)司法质效低位徘徊,作风建设亟待加强1.司法为民理念树得不牢。整改情况:(1)围绕巩固树立法院司法为民宗旨开展专题教育活动。通过以“如我在诉”的情怀做好诉讼工作为切入点,引导干警树立司法为民理念,开展“一件事一次办”便民诉讼服务工作,诉讼服务接待窗口“一窗通办”、12368热线“一号通办”,网上诉讼服务“一网通办”,全面提升服务质效,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4)重视“不立案”投诉,有诉必追。属于院机关管辖的案件只要符合立案条件的立即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会向当事人解释,当事人坚持立案的出具不予受案通知书;属于法庭管辖的案件会转办相关法庭限期1天内依法办理并反馈办案结果。整改结果:已完成并长期坚持。2.深化整治顽瘴痼疾工作不力。整改情况:(1)院长亲自包案,利用全院大会、院务会等时机对“三个规定”填报进行再明确、再加压,确保全院统一思想认识。(2)督察室每月25日前及时提醒干警按要求填报“三个规定”,对未及时填报人员进行个别针对性提醒,今年已制发三个规定填报情况通报四期。(3)通过本次巡察整改,全院干警主动填报“三个规定”积极性大幅提高,逢问必录已成为广大干警的行动自觉。整改结果:已完成。3.信访问题化解任重道远。整改情况:(1)院长包案,分管院领导加强条线监督指导。健全完善我院《涉诉信访工作细则》,印发《林州法院员额法官及业务部门信访工作考核评价办法》《涉诉信访事项办理工作规程(试行)》《京巡省三地信访案件评查办法(试行)》《院领导包案化解重点信访案件工作办法》等文件,进一步规范信访事项办理流程,强化闭环管理;制作《信访工作法治化“路线图”》《依法依规信访“路线图”》等公示牌,在诉讼服务大厅进行展示。(2)修订完善《林州市人民法院院领导包案化解重点信访案件工作办法》,在中院指导下开展涉诉信访专项整治活动,建立专业法官评查人员库,按照“七个一批”模式对去年三地访案件逐案消化完毕,台账外的“新访”采取同样的模式进行办理。(3)坚持院领导每天接处访制度,通过我院官方公众号公开院领导接访信息,有效将一大批信访人稳定在本地。(4)加大信访终结申报力度,申报信访终结作为全年重点工作推进。(5)加大信访工作执纪问责力度,对经核查发现问题的,一律予以处理,耐心接访、规范办访、实质化访成为全院干警的普遍共识。整改结果: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五)组织人事工作薄弱,法官干警担当精神不足1.基层党建工作流于形式。整改情况:(1)制定印发《林州市人民法院党建主体责任清单》。由上至下明确党组、班子成员、党支部、支部委员会以及党员具体的党建责任与工作要求。(2)3月29日召开党建工作部署会议,听取了各支部第一季度的党建工作推进情况,强调各支部要严格参照机关党委每月下发的党建工作清单,依据时间节点逐项开展。结合我院工作的实际状况制定印发《林州市人民法院关于成立政治理论学习监督检查小组的通知》,并于4月12日针对各支部的会议记录展开细致查验,发现并纠正了记录不规范的问题。(3) 深化“一支部一品牌”创建, 进一步促进“党建与队伍管理、党建与业务工作”两个深度融合,完善“党建﹢N”模式,有力实现“党建带队建,队建促业务”的工作目标,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4)3月22日,副院长王艳军、政治部主任赵卫青及全体支部书记参加2024年度全市法院党建工作会议,赵卫青代表我院作经验典型发言。整改结果:已完成并长期坚持。2.干部队伍管理不够规范。整改情况:(1)对干警进行谈心谈话,转变思想认识,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的传帮带作用,加强对年轻干警的帮助指导和关心关爱,对青年干警今后的努力方向进行正确引导。(2)为员额法官“减负”,减少交通执勤、志愿活动等非业务工作负担,营造优良的办案环境。(3)根据工作需要,对部分干警进行轮岗,审判部门法官助理到执行局轮岗锻炼,执行员调整到审判部门工作,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培养多方面发展人才,充实审判执行工作后备力量。(4)树立积极的用人导向,奖勤罚懒,将能力突出的干警提拔至中层岗位,使队伍梯次结构更加合理。依托绩效考核,拉大绩效奖分配差距,同时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对工作完成较好的人员在职级晋升方面优先考虑,对工作不积极的干警,暂缓职级晋升。(5)积极宣传审判执行业务绩效优异,急难险重任务中表现突出的干警,持续扩大先进典型的影响力和感召力,进而引导全院干警见贤思齐、拼搏进取。(6)今年以来,我院1名法官被省法院评为“全省先进个人”,1名法官被评为“第七届安阳市优秀青年卫士”,1名法官被安阳中院评为“全市办案标兵”,2名干警被评为“林州市十佳政法干警”。整改结果:已完成并长期坚持。3.少数干警担当精神不足。整改情况:(1)进一步压实党组在履行主体责任、压实具体任务、跟踪完成效果方面的责任意识,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执行工作情况。定期组织召开执行局局务会,听取执行局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对问题短板弱项及时进行研判,制定解决方案。(3)优化执行工作机制,制定执行局个人工作量化表,对执行质效考核办法进行科学调整,统一各执行团队质效量化考核折算办法,以月为单位进行统一考核。(3)设置执行事项公示栏,对考核结果进行公示。建立公出自我审批登记表、信访案件登记表、拟终本案件信息统计表等台账,对执行局案件及人员实行台账式管理。整改结果:已完成并长期坚持。(六)其他存在的问题1.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不够深入。整改情况:(1)4月份,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报告。(2)将党的二十大报告精神融入工作日常,通过组织丰富多彩的主题党日活动,增强支部党员理想信念,切实把主题党日打造成推动工作落实的阵地,扎实推进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通过身边的榜样--每季度审执之星揭晓评选,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提高办案效率,明确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融合的具体措施和流程。(3)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与法院工作实践相结合,召开党组会研究制定《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台账》形成79条具体内容,由督察室跟踪督导落实。整改结果:已完成并长期坚持。2.巡察整改部分问题有反弹。整改情况:(1)将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及指示批示等内容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三会一课”必学内容,把学习融入日常、抓在经常。(2)制定《林州市人民法院意识形态工作细则》,进一步明确领导班子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的第一责任,分管领导的直接责任和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定期向党组会报告意识形态工作,查找问题、分析原因,分解主体责任,强化组织领导,切实加强意识形态建设。(3)制定印发《林州市人民法院党建主体责任清单》,明确党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党组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机关党委责任、机关党组书记直接责任、党支部责任、党支部书记直接责任,确保各项工作始终以党建为引领。(4)持续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认真组织开展自检自查“回头看”,着力巩固巡察整改成果,防止已整改的问题反弹回潮。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事项,持续用力、久久为功,确保整改不留死角。把整改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转化为长效机制,对一些带有普遍性的问题,持续堵塞漏洞,抓好建章立制,标本兼治。整改结果:已完成并长期坚持。3.财务管理不够规范。整改情况:(1)对财务人员进行一系列的业务培训,提升财务人员的业务水平,严格审票,对不必要的开支进行节省,同时准确列支各项费用。(2)建立财务常态化监督检查制度,常态化监督检查包括单位经费执行情况、“三公经费”使用情况等,进一步规范经费管理科学化、制度化水平。整改结果: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目前,我院巡察整改工作尽管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与市委巡察组的要求对照尚有不小差距。下一步,我院党组将更加强化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继续以“严”的态度、“硬”的作风、“实”的举措,全面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坚决做到敢管敢治、严管严治、长管长治,以巡察整改的实际成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向纵深开展。(一)思想不松,始终保持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结合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等活动,持续抓好思想政治教育,牢固树立“巡察整改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思想认识,引导干警继续深化对开展巡察整改重大意义的认识,把巡察整改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推进整体工作的重要契机和长期举措,确保整改提升工作始终在路上。(二)标准不降,始终扛稳党组整改落实主体责任。院党组认真落实整改落实主体责任,时刻紧绷全面从严治党管警这根弦,始终做到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带头巩固整改成果,带头执行各项制度规定,带头办理复杂疑难案件,以率先垂范的无声感召凝聚上下齐心、争创先进的思想共识。加强派驻纪检组与院内督察室的联动协作,延伸监督触角、严明纪律要求,以强有力的执纪监督,坚决防止问题“回弹反潮”,共同写好巡察整改长期坚持“后篇文章”。(三)力度不减,持续深化巡察整改长效长治。严格落实整改方案要求,自觉把“当下改”与“长久立”结合起来,对于已整改完成的事项抓好继续坚持、防止反弹;对于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发扬钉钉子精神,定期研判进展和效果,紧盯不放、持续用力,确保巡察整改久久为功、善作善成。(四)措施不软,进一步发挥巡察整改功效作用。坚持以统筹思维抓好巡察整改与重点工作攻坚,注重将巡察整改中建立的制度成果和激发的干劲活力转化为推动营商环境优化、审执质效提升、诉源治理推进、严格内部管理等具体工作的动力,努力以重点工作攻坚的实际成效来检验巡察整改成果,确保圆满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夯实全院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基础。下一步,林州法院将严格按照安阳市委第五巡察组的要求,持续加压发力,继续抓好制度建设、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全面落实“两个责任”,着力构建长效机制,坚决杜绝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以更加拼搏的工作状态,更加严格地规范管理,更加有力的工作措施,努力为全市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与保障。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372-6162028;电子信箱lzfydcs2022@163.com。中共林州市人民法院党组2024年7月17日
·2024年1-6月份,林州市人民法院行政案件新收66件,其中行政一审案件收案29件,较上年同期减少78.83%,新收非诉审查案件37件,较上年同期减少39.34%,行政赔偿案件1件,与上年度同期减少66.67%。一、案件类型及分布情况从主体类型看,新收行政案件中,道路交通管理类26件,占新收总数的39.39%;工商行政管理类7件,占新收总数的10.61%;林业行政政管理类5件,占新收总数的7.58%;土地行政管理类4件,占新收总数的6.06%;食品药品安全行政管理类2件,占新收总数的3.03%;乡政府类2件,占新收总数的3.03%;公路交通行政管理类1件,占新收总数的1.52%。从行政行为看,新收行政案件中,行政处罚31件,占新收总数的46.97%;行政行为2件,占新收总数的3.03%;行政征收或者征用0件,占新收总数的0%。二、综合治理建议1.加大诉源治理力度。诉源治理是指通过预防和解决社会矛盾纠纷的源头性问题,减少诉讼案件数量和提高司法效率。在政府主导下,形成人民、行政、司法调解综合力量,将多元解纷机制向乡村、社区等基层组织延伸,确保矛盾纠纷处置全覆盖。一要建立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鼓励和支持调解、仲裁等非诉讼解决方式,减少对司法资源的过度依赖。二要加强法律宣传教育,提高公民法律意识,使民众在遇到纠纷时能够依法维权,从而减少和化解矛盾纠纷。三要强化社区和基层组织在矛盾纠纷排查和化解中的作用,及时发现和处理可能引发诉讼的矛盾和问题,实现矛盾纠纷的进一步靠前化解。2.完善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社会诚信体系是维护市场秩序和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一、建立和完善个人和企业信用记录系统,实现信用信息的共享和互联互通;二是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惩处力度,建立健全失信惩戒机制,提高失信成本;三是开展诚信教育和宣传活动,提升全社会的诚信意识,形成“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氛围。3.重视对司法建议的落实和反馈。司法建议是人民法院延伸审判职能,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途径,在审理案件过程中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的改进建议,有利于行政机关及时发现和纠正不合法、不适当的行政行为,有效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一是行政机关要正确认识和对待人民法院的司法建议,建立完善落实反馈机制,确保每项司法建议都有明确的责任人和完成时限;二是对司法建议中提出的问题,加强分析研判,并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确保司法建议得到及时响应和有效执行。三是定期对司法建议的落实情况进行评估和审查,有针对性地加以改进,并及时反馈结果,充分发挥司法建议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要作用。综上所述,综合治理工作需要我们从诉源治理、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以及对司法建议的重视等多个方面入手,通过具体可行的措施,不断推进社会治理体系的完善和社会治理能力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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