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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州法院:学习先进典型 激发工作热情

  发布时间:2018-10-24 08:22:32




    10月20日上午,林州市人民法院人民法庭组织部分党员干警到原康镇柏尖沟村参观“许东仓事迹展览馆”,通过学习徐东仓先进事迹,提高了党员干警的政治素质,激发了努力干事创业的工作热情。

    许东仓同志生前是一名普通的村党支部书记,他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以高度的责任感和强烈的事业心,为党和人民呕心沥血、忘我工作,一直奋斗到生命的最后一刻。22年来,他带领该村群众,硬化道路、退耕还林、解决人畜饮水、调整种植结构、发展旅游业,不断征服自然,改善生存、生活环境,为构建山区和谐社会作出了突出贡献。他的先进事迹曾被中央和省级媒体争相报道,林州市委、市政府从2006年开始就将许东仓同志的先进事迹作为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生动教材,在全市掀起向许东仓同志学习的热潮。

    在这次参观活动中,法庭干警们都认真聆听了讲解员对“大山的好儿子——许东仓”的深刻解读,仔细阅读了这位优秀共产党员生前为百姓谋福利的感人事迹。临淇法庭庭长张常勇讲道:“徐东仓把群众当做衣食父母,群众的事再小也比天大,他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这句话不仅仅适用于基层的村干部,更适用于我们千千万万的党员,适用于我们法院的干警。老百姓到法院打官司,都是没有办法的办法了,希望在法院可以得到公平公正快速的处理,作为法院的一名干警,我们在工作中应该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其他参观干警也都纷纷表示,一定会以许东仓同志为榜样,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始终以严格的标准要求自己,争做一名优秀的共产党员。

责任编辑:李广    

文章出处:河南省林州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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